江蘇將放寬城市落戶條件 實現800萬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

2020年01月01日09:29  來源:南京日報
 
原標題:我省將進一步放寬城市落戶條件

  昨天,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於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我省將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落實放寬城市落戶條件,全面實施居住証制度,深入推進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深化“人錢挂鉤”“人地挂鉤”等配套政策﹔到2020年,努力實現800萬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差距比2013年縮小2個百分點以上。

  根據《意見》,我省將調整完善戶口遷移政策。其中,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和建制鎮全面取消落戶限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至500萬城市全面取消重點群體落戶限制﹔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城市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

  《意見》還特別提到,南京要在取消落戶指標限制、統一積分落戶的基礎上,根據城市發展中緊缺、艱苦行業人員需求規模,積極探索實施精准化積分指標,有效解決普通勞動者落戶問題。

  我省落戶通道也將進一步暢通。全省將落實租賃房屋常住人口在社區公共戶落戶政策,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可以在房屋所在地落戶,也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的社區落戶,破除隱形門檻。實施農村籍大學生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學生在校期間或者畢業后,可以將戶口遷回原籍或者遷入就(創)業地。統籌推進本地人口和外來人口市民化,確保本地和外地農業轉移人口適用相同的落戶條件。

  戶口遷移政策還將不斷創新。全省將穩步推進區域戶口通遷制度,在具備條件的都市圈率先實現戶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積累互認。探索實施特大城市區域間轉積分落戶,允許符合條件的返鄉就業創業人員在原籍地或者就業創業地落戶。積極推進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在城鎮落戶。

  接下來,我省將持續推進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教育方面,要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醫療保險政策方面,我省將完善參保繳費政策,農業轉移人口依法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並享受相應待遇,靈活就業的居住証持有人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不與參加養老保險捆綁,也可以參加居民醫保。住房保障方面,將確保進城落戶農民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享有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權利。住房保障實行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相結合的方式,因地制宜增加公共租賃住房實物供給,穩步擴大租賃補貼保障覆蓋面。大力實施精准保障,重點保障環衛、公交等公共服務行業進城落戶農民住房需求。(許琴)

(責編:張妍、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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