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任由“對公賬戶買賣”成為網絡詐騙幫凶

2020年01月07日09:09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別任由“對公賬戶買賣”成為網絡詐騙幫凶

考慮到對公賬戶買賣常跟網絡詐騙“聯袂”出現,對此亂象的打擊,絕不僅僅是一個部門的事。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貝克爾曾有一句名言,“上帝目光所及,一切皆可交易。”但從法治層面講,有些東西確實不能用來交易,交易有個底線是不能違法。

最近,有媒體記者調查發現,“對公賬戶”竟然也成了可以隨意交易的商品,而這些交易已成為支撐電信網絡詐騙產業鏈的重要一環。在網絡上,有大量打著“對公賬戶買賣”旗號進行違規交易的個人及網站,售價最低6000元一套。

所謂“公賬戶‘套裝’”,包括對公銀行卡、相關公司的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証、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証正反面照片、對應網銀U盾、銀行預留手機卡等。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相比於個人賬戶,對公賬戶的欺騙性更強,所以也更受一些不法分子的推崇。

針對賬戶販賣等現象,前不久,央行、公安部就聯合下發通知,不僅提出要懲戒販賣個人銀行卡和企業對公賬戶的行為,還首次提及,將把涉事個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即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對公賬戶買賣一旦被查處,后果不僅僅是5年內不得再辦理對公賬戶,還要被列入征信系統,留下誠信污點,這對買賣雙方顯然都是警示。

值得一說的是,2019年7月22日,央行宣布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以往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需要經過商業銀行審核和人民銀行許可兩個環節。取消許可后,商業銀行對企業開戶申請審核無誤后,即可為符合條件的企業開戶。

這合乎簡政放權的要求,但“放得開”更要“管得住”。一方面,要在辦事程序上,盡可能地為企業減輕負擔、縮短審核時間﹔另一方面,不能一放了之,后續的審核和監管不能放鬆。說白了,從管理者到服務者的角色轉變,無非是盡量讓企業輕鬆一些,讓公共服務部門多承擔一些。所以,提高違法成本的確很有必要,堵住對公賬戶買賣可鑽的空子,也不可或缺。

事實上,在放權之后,央行即表示,會同工信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啟動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實現跨部門信息共享,方便銀行核驗企業信息真實性和有效性。只是,從對公賬戶交易泛濫的結果看,這塊的事中事后監督工作仍待加強。

記者在調查中就發現,很多涉案的對公賬戶,對應的公司是空殼公司,有的登記住址不存在,有的除了作為資金轉移通道外沒有任何其他交易往來。對於這些空殼公司,就該多些日常巡查的工作,嚴厲打擊買賣企業對公賬戶違法犯罪活動。

歸根結底,隻有管理部門時時保持在線狀態,積極履行職責,才能有效遏制對公賬戶的違法買賣。考慮到對公賬戶買賣常跟網絡詐騙“聯袂”出現,對此亂象的打擊,絕不僅僅是一個部門的事,而應是多部門聯動協作,針對其長鏈條的違法犯罪特點進行打擊,別讓信息販子跑了,也別讓網絡詐騙犯橫行。(樊成)

(責編:黃竹岩、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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