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5099元到賬2300元,救命錢豈能被平台挪用?

2020年01月08日08:56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籌5099元到賬2300元,救命錢豈能被平台挪用?

  打著公益旗號將眾籌來的資金挪作他用,傷害求助者權益也褻瀆捐贈者愛心。

  “通過平台籌到5099元,隻到賬2300元”,近日,一網絡眾籌平台挪用“救命錢”的新聞引起輿論關注。

  據《南寧晚報》報道,廣西患者老顏和廖女士分別通過“志願者”介紹,到愛心聚力互聯網公益平台籌救命錢。老顏籌到5099元,卻隻有2300元到賬,如今老顏去世了,余款去向不明﹔廖女士籌得11262元,但直到出院仍沒拿到錢。病患家屬認為救命錢被“志願者”私吞了,而“志願者”表示,平台運營方廣西榮懷科技有限公司還拖欠他的工錢。

  除了扣除7%的手續費外,關於剩下的救命錢到底去哪兒了的問題,在媒體採訪中,該網絡眾籌平台的負責人,回答倒也相當坦誠——“公司挪了點款做其他項目”。

  對求助者來說,發起網絡眾籌的目的就是為了救急,尤其像老顏這樣的患者,善款有時真的能夠起到救命的作用。然而平台打著公益的旗號,將眾籌來的資金挪作他用,導致救命錢遲遲無法到位,不僅傷害了求助者的合法權益,也褻瀆了捐贈者的愛心。

  本次曝光的案例,可以說是網絡眾籌亂象的一個縮影。由於網絡眾籌不屬於《慈善法》規制的募捐行為,而是被認定為民事意義上的贈與,為求助者提供信息發布的互聯網眾籌平台,不會受到像慈善組織那樣嚴格的監管。像這次涉事公司的負責人就強調,“不具備募捐資質”。定位的模糊,讓網絡眾籌的監管存在著一定的空白。

  正如新聞所曝光的,這種空白的一個重要體現,就是資金監管問題。求助信息發布后,眾籌來的資金並不會直接打入求助者的賬戶,而是會進入眾籌平台。一旦平台有資金挪用,或者資金鏈條斷裂,求助者可能就拿不到募集款項,得不到及時救治。

  問題還不止於此。網絡眾籌畢竟是互聯網信息發布平台,而不是慈善機構,有自己營生的邏輯。所以為了將平台用戶基數做大,忽視審核義務,甚至放任求助者信息造假的詐捐、騙捐事件時有發生。

  比如在民政部發布的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台名錄之列的某知名眾籌平台,不久前就被曝通過“掃樓”的方式地推拉業務,甚至協助求助者病歷造假。那些不在目錄之內的,可能會更加不規范。就像這次涉事的愛心聚力互聯網公益平台,就被曝“隻要有病人需要幫助,病人說什麼,我們就寫什麼”,“一天走訪一個縣,根本無法核實病人的家庭情況等信息”。

  因此不難發現,在所謂愛心平台的生意經下,有些公益募捐的真實底線,早已被公司業務高速擴張的功利邏輯所擊穿。更過分的是它“兩頭騙”,忽悠完捐贈者再忽悠求助者,將本該屬於求助者的救命錢都給挪用了,對社會愛心造成極大的傷害。

  需要指出的是,盡管網絡眾籌不在《慈善法》的規制范圍內,但這種求助和贈與行為,依舊在民事意義上法律保障范圍內,除了相應的管理費用,平台只是信息發布方,無權挪用。即便求助者身亡,錢也不是平台的,而是得原路返回。

  這次曝光的案例再次提醒,對網絡眾籌平台得有更加清晰的監管定位。比如涉及資金的監管問題,有沒有可能採取保証金制度,或者將募捐資金由第三方賬戶托管?協助求助者造假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管理費到底多少才合適……在個案處理外,對這些問題也不妨盡早厘清,避免給某些眾籌平台留下太多空子可鑽。(熊志)

(責編:黃竹岩、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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