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鄉干部綁走失蹤21年,真相不能“不明”

2020年01月10日14:24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被鄉干部綁走失蹤21年,真相不能“不明”

到2019年4月20日,“被副鄉長綁走的丈夫去哪裡”這個問題,已經纏繞高秀玲已21年。

據封面新聞報道,近日,高秀嶺通過自媒體披露,自己丈夫劉志斌於1998年4月20日被時任副鄉長李興繼(官方通報為鄉政府聯防隊隊長)等人綁走后,至今下落不明。等了21年,關於“丈夫劉志斌”的信息,高秀玲終於等到警方的“千方百計尋找”。

1月7日下午5時13分,陝西延安寶塔區公安分局橋溝派出所通報稱:“有充分証據証明劉系自己離開川口鄉政府后出走。2019年1月7日,寶塔分局採集了其子女血樣並上傳至全國失蹤人員信息庫進行查找比對。目前,寶塔分局進一步廣泛動員群眾,廣辟線索來源,想盡千方百計通過各種渠道查找劉某。”

光天化日之下,一村民被鄉政府的聯防隊隊長帶人綁走,此后21年后都“活不見人、死不見尸”。這事即便放在21年前的法治環境下,也難言正常。

因這事牽扯到20多年前的油廠用地糾紛等,還涉及綁人合理性爭議(通報稱當事人劉志斌曾拿斧頭砍人,但遭到家屬否認),這些多是舊事,置於當年的辦案條件與法治氣候下,有些含混空間。單就目前劉志斌失蹤21年跟當地警方通報、媒體呈現信息看,此事確實存在諸多蹊蹺之處。

通報中稱,在其被綁走的次日早上,當地鄉政府就已經“放人”,但當事人外甥表示,次日下午還在鄉政府聯防辦見過劉志斌,發現其“右邊額頭有傷”,且負責到家裡綁人的聯防隊長向其表示“劉志斌自己撞牆受的傷”。

關於劉志斌的下落,當地警方通報中稱,據知情村民反映,幾日后她在川口鄉街道曾見過劉志斌。但該村民在被求証時給出的說法很亂,“一會兒說在鄉政府裡面看見,一會兒說在外面”。這樣的“村民反映”可信度幾何,恐怕要打個問號。另有知情人稱,當年負責綁人的聯防隊隊長因“犯了錯已被開除公職”,此事是否屬實?若是屬實,與當年綁人一事有無關聯?也需要進一步說明。

這些不無矛盾的信息和細節,也讓真相扑朔迷離:當事人劉志斌到底是在哪“消失”的?也變得模糊不清。

就眼下看,在被綁走后,劉志斌到底遭遇了什麼?是誰“放走”了他?這些恐怕還需要更詳細的復盤和調查,才能支撐“放人”的結論。當地通報稱,“有充分証據証明”劉志斌系自己出走,充分証據包括哪些,也不妨加以細化地說明。

顯然,當地去年3月就已經終結的“核查”,並沒有令劉志斌的家人信服,也與媒體調查的部分信息多有出入,還難以稱得上是有說服力的“蓋棺定論”。基於此,面對一個失去下落21年的“失蹤者”,和一個艱難追索“真相”的家庭,當地警方和相關部門恐怕不能僅以現有結論來為此事“作結”。

“活要見人、死要見尸”,這是全社會最朴素的情感和正義要求,人們也期待每個“失蹤者”背后的問號都能被拉直。無論如何,被綁走的人至今下落不明,但真相不能繼續“不明”。這其實也是吁求,給遺留問題畫句號,給法治以交代。(任然)

(責編:黃竹岩、張鑫)

江蘇要聞

給領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