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紀委監委:1018名"一把手"去年被查

2020年01月16日08:37  來源:楚天都市報
 
原標題:湖北省紀委監委通報2019年監督執紀執法情況:1018名“一把手”被查

1月15日上午,省紀委監委新聞發言人就2019年全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執法情況進行了通報。

通報說,我省嚴把選人用人政治關廉潔關形象關,省紀委監委回復黨風廉政意見1061人次,其中出具否決性意見38人次。以問責倒逼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全省查處失職失責問題1739個,問責2058人。

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全年接受信訪舉報78480件次,同比上升14.5%。加強對問題線索的集中管理、分類處置,進一步規范線索處置,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問題線索65827件,同比上升13%。全省發現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9457個,整改8512個,處理3953人,其中黨紀政務處分988人。省紀委監委機關全年接收扶貧領域信訪舉報436件,同比下降76.2%。強化環保領域突出問題追責問責,全省問責黨員干部1899人,其中黨紀政務處分756人,移送司法機關19人。全省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2751件,已處理2670人,其中廳局級12人。

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案28649件,同比上升1.9%;依法留置1095人,同比上升26.4%﹔移送檢察機關1091人,同比上升92.8%。全省共追回外逃人員43人,其中“紅通人員”2人﹔追回境外贓款人民幣2.35億余元。

聚焦“關鍵少數”,立案查處違紀違法“一把手”1018人。省監委對孝感市委書記潘啟勝,湖北理工學院黨委書記鄧新華,三環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舒健等9名“一把手”採取了留置措施。全省有286名黨員干部主動投案,6467名黨員干部向紀檢監察機關主動交代問題。

典型案例

楊邦國案 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楊邦國,男,漢族,1962年10月出生,曾任省委副秘書長。經查,楊邦國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反政治紀律,在組織函詢、調查期間,與他人串供,並偽造、銷毀、隱匿証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瞞報個人多套房產,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經營餐館、文玩店﹔違反群眾紀律,為涉黑涉惡人員違法經營活動提供幫助,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利用職權向民營企業攤派費用﹔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和公共資金的分配使用﹔違反生活紀律,道德敗壞。違反國家法律,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楊邦國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郭唐寅案 通過民間借貸獲取高息收入

郭唐寅,男,漢族,1962年11月出生,曾任省應急管理廳黨組書記、廳長。經查,郭唐寅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背離黨的宗旨,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裡不一,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在組織調查期間,堵口串供、隱匿轉移贓物,對抗組織審查﹔接受宴請、收受管理及服務對象禮品禮金、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個人重大事項不向組織報告﹔違反廉潔紀律,借用服務對象住房,通過民間借貸獲取高息收入,利用職務影響侵佔非本人經管的私人財物﹔違反群眾紀律,充當惡勢力“保護傘”。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參與賭博﹔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偽造身份証件罪。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北省委批准,郭唐寅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董國祥案 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

董國祥,男,漢族,1962年8月出生,曾任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湖北警官學院黨委書記。經查,董國祥身為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政治紀律,與多人串供,轉移贓款贓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在干部職務晉升工作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貪污罪。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北省委批准,董國祥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胡洪春案 違規從事虫草推銷等有償中介

胡洪春,男,漢族,1962年11月出生,曾任武漢市委常委、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書記、漢南區委書記。經查,胡洪春背離黨的宗旨,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反政治紀律,轉移、隱匿、銷毀贓款贓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虫草推銷等有償中介活動,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工作紀律,貫徹落實宗教事務管理法規不力,對轄區內違規建設宗教活動場所、宗教造佛失察失管,造成惡劣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負重要領導責任﹔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北省委批准,胡洪春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舒健案 出國期間先后多次到賭場賭博

舒健,男,漢族,1963年1月出生,曾任三環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經查,舒健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反政治紀律,在組織調查期間,與他人串供堵口,對抗組織審查﹔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三環集團40余名黨員干部先后因違紀違法被查處,給黨組織造成嚴重損害和不良影響﹔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情節嚴重﹔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在三環集團下屬多家企業持股獲利,搞權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在出國(境)執行公務期間,先后多次到賭場賭博。違反國家法律,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北省委批准,舒健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陳新林案 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

陳新林,男,漢族,1961年6月出生,曾任鄂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經查,陳新林身為黨員領導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報銷用於公務接待的土特產費用﹔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北省委批准,陳新林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杜雲生案 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

杜雲生,男,漢族,1951年12月出生,曾任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廳長,2015年1月退休。經查,杜雲生身為黨員領導干部,背離黨的宗旨,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以借為名佔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財物,縱容、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權或職務影響謀取利益﹔違反生活紀律,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違反國家法律,涉嫌受賄罪。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杜雲生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陳倩)

(責編:馬曉波、張鑫)

江蘇要聞

給領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