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原副省長李謙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2020年01月22日13:13  來源:中國新聞網
 
原標題:河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李謙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河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李謙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謙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蛻化變質,自甘墮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安排並參加超標准公務接待﹔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甘於被“圍獵”,在房地產開發建設、工程建設項目承攬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生活腐化,搞錢色交易。

  李謙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謙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河北省第九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李謙簡歷

  李謙,男,漢族,1960年3月生,石家庄晉州人,1983年5月入黨,1976年3月參加工作,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畢業,黨校研究生學歷。

  1976.03-1978.12 晉縣萬庄村下鄉知青

  1978.12-1986.05 省軍區教導大隊學員、深澤縣人民武裝部干事

  1986.05-1988.11 深澤縣委辦公室資料員、副組長、組長

  1988.11-1989.03 共青團深澤縣委副書記

  1989.03-1989.10 石家庄地委研究室副主任科員

  1989.10-1992.12 石家庄地委辦公室副科級、正科級、副處級資料員

  1992.12-1995.02 趙縣縣委常委、副縣長(1991.09-1994.07在南京政治學院馬克思主義原理專業學習)

  1995.02-1997.01 石家庄市郊區區委常委、副區長(1993.08-1995.12在中央黨校領導干部函授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7.01-1997.02 石家庄市郊區區委副書記、代區長

  1997.02-1998.01 石家庄市郊區區委副書記、區長

  1998.01-2000.11 新樂市委書記(1997.09-2000.01在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0.11-2001.03 石家庄市郊區區委書記

  2001.03-2001.07 石家庄市裕華區委書記

  2001.07-2006.03 保定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6.03-2009.11 保定市委常委、副市長(分工政府常務工作)

  2009.11-2010.01 保定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10.01-2012.12 保定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2.12-2017.03 衡水市委書記

  2017.03-2017.04 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衡水市委書記

  2017.04- 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八屆、九屆省委委員(簡歷摘自河北省政府網站)

(責編:黃竹岩、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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