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元 / 隻的口罩,這家藥店賣 30 元 / 隻,罰!1 月 27 日,江蘇通報疫情防控期間價格違法典型案件。
據了解,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場監管總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省市場監管局在全省部署開展與疫情相關藥品、衛生用品等商品價格監管工作,密切關注糧油等生活必需品的價格情況,努力維護相關產品市場價格秩序。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根據要求迅速行動,查辦了一批哄抬價格、不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案件。
省市場監管局近期將持續集中公開曝光各地查辦的典型案件。希望廣大經營者自覺遵守價格法律法規,維護價格秩序,切實承擔社會責任,做到明碼標價、誠信經營。歡迎廣大群眾積極監督,發現串通漲價、哄抬價格、不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的,及時通過 12315 舉報。
案例一
1 月 27 日,南京市雨花台區市場監管局對雨花台區西柿路海王星辰藥店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當事人銷售的來自安徽宜美健醫療用品有限公司型號為折疊式 IV 型 24.0X13.0 的醫用隔離口罩(生態棉),進貨單價為 7.80 元 / 隻,銷售價格達 30 元 / 隻,提價幅度達 284.62%。
當事人涉嫌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對此,南京市雨花台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二
1 月 24 日,無錫市濱湖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轄內頤春堂大藥房大幅抬高 N95 型口罩銷售價格的行為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當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機,將進價為 25 元 / 隻的 N95 型口罩,提價到 38~45 元 / 隻對外銷售,提價幅度達 52%~80%。
當事人涉嫌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對此,無錫市濱湖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三
1 月 22 日,蘇州市太倉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轄區內太倉市柳園藥店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當事人銷售涉案口罩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當事人涉嫌構成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對此,蘇州市太倉市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四
1 月 24 日,南通市通州區市場監管局接到來自 12315 平台的群眾舉報,稱南通天天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川港店銷售的普通口罩,售價由 5 元 / 包(10 片)漲為 20 元 / 包(10 片),要求查處並回復,南通市通州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進行了現場檢查。
經查,當事人銷售涉案口罩未按規定進行明碼標價。當事人涉嫌構成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對此,南通市通州區市場監管局於當日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五
1 月 23 日,連雲港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稱連雲港市連雲區海棠路家得福超市內順和堂大藥房銷售的口罩涉嫌哄抬物價,連雲港市市場監管局對此進行了現場檢查。
經查,連雲港順和堂大藥房有限公司家得福海棠店銷售的 " 朝美新 9000 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 " 涉嫌未按規定明碼標價。
當事人涉嫌構成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對此,連雲港市市場監管局已於當日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滕志銘 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