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壇一企業要求員工2月1日返崗 負責人被處罰

2020年02月06日15:13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人民網常州2月6人電(馬燾燾)2月2日下午,常州市公安局金壇分局薛埠派出所民警在檢查中發現,薛埠鎮某公司違規復工。經調查,該公司負責人華某(男,42歲,無錫市人)明知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延遲企業復工的通知,仍通知外地員工於2月1日返回金壇復工,對其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警方依法予以治安處罰。

警方提醒,根據《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工作的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外,其余各類企業不得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復工的企業,必須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生產經營所在地轄市、區人民政府或常州經開區管委會現場審核通過后報常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方可提前復工。春節期間未停產的企業在落實好各項疫情防護措施的前提下,可維持現狀生產,如需增加在崗職工規模擴大生產的視同提前復工,必須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生產經營所在地轄市、區人民政府或常州經開區管委會現場審核通過后報常州市人民政府同意。 

(責編:張鑫、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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