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常熟藥房口罩進價不到2毛卻賣5元被罰100萬

2020年02月07日10:52  來源:現代快報全媒體
 
原標題:口罩進價不到2毛卻賣5元,蘇州常熟這家藥房被罰了100萬

2月6日,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第二批各地查處的口罩等防疫用品價格違法典型案件。

案例一:

常熟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常熟市榮壽堂藥房進行調查。經查,當事人於2019年12月6日從江蘇亞邦醫藥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以0.195元/隻的價格購進一次性醫用口罩,自2019年12月7日至2020年1月23日期間以0.5元/隻的價格對外銷售。2020年1月24日起,當事人將上述口罩銷售價格調高至1元/隻。1月26日起,當事人又將銷售價格調高至5元/隻,漲幅達100%—900%,進銷價差率最高2464%。

常熟市市場監管局認定當事人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已向當事人下達行政處罰聽証告知書,將依法作出罰款10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常熟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常熟湖畔門診部有限公司進行調查。經查,當事人自2020年1月26日起,在進貨成本沒有變化的情況下,將原銷售價20元/包(20隻裝)的一次性醫用口罩,調高到40元/包—100元/包不等的價格對外銷售,漲幅達100%至400%。

常熟市市場監管局認定當事人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已向當事人下達行政處罰聽証告知書,將依法作出罰款45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常熟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常熟市梅李鎮欣美購百貨超市進行調查。經查,當事人於2019年9月10日從飛躍百貨購進愛特福84消毒液,進價2.8元/瓶﹔2020年1月18日從鑫誠日化購進愛特福84消毒液,進價3.04元/瓶后對外銷售,銷售價格3.5元/瓶。2020年1月26日,當事人將該批消毒液銷售價格調高到6.5元/瓶,漲幅85.7%,進銷價差率達113.8%。

常熟市市場監管局認定當事人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已向當事人下達行政處罰聽証告知書,將依法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

太倉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太倉市開心藥房有限公司銷售口罩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經查,發現該公司在銷售一次性口罩過程中未按規定明碼標價,將進價為0.0545元/隻的一次性口罩,大幅提價至4元/隻進行銷售。

太倉市市場監管局認定當事人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已向當事人下達行政處罰聽証告知書,將依法作出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

姑蘇區市場監管局接舉報稱姑蘇區果暢超生元食品店銷售的口罩價格明顯高於市場價格。經查,該店銷售的口罩進價12.5元/每盒,售價50元/每盒,買四盒送一盒,並且打出“N95口罩,防霧霾,防飛沫,少量庫存,手快有、手慢無”的廣告。

姑蘇區市場監管局認定當事人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已向當事人下達行政處罰聽証告知書,將依法作出罰款43萬元的行政處罰。(高達)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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