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長瞞報被移交警方:疫情面前沒有“特權”

2020年02月10日08:57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副局長瞞報被移交警方:疫情面前沒有“特權”

  據媒體報道,桂林市臨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周繼昌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及時主動報告本人到過武漢情況,回來后又沒有採取居家隔離措施,還多次到人員密集的場所活動,致使多人被隔離。2月7日,臨桂區監委決定對周繼昌立案調查,將其涉嫌違法行為轉交警方偵查。

  從武漢歸來卻不報告,在當下,這可謂是最“坑人”行為。近日多地公安機關對故意隱瞞疫情信息不報告人員刑事立案,廣大網友表示肯定:對那些既不講公德,也不敬畏公共安全的人,就該讓法律跟他講話。

  不管是從武漢返鄉,還是途經武漢,都意味著已在“疫情重點人群”之列,都可能給自己以及所接觸的人群構成嚴重威脅——這早已成為一個常識,但有些人就是心存僥幸,為避免被隔離觀察,而不惜拿他人利益、公共安全做賭注,將個人疫情信息隱瞞到底。

  如果說,隱瞞疫情信息已不應該,明知自己屬於潛在危險者,連悄悄自我居家隔離這點基本義務都不屑為之,仍無所顧忌地到處活動、多次出入人員密集場所,其行為就由“不應該”轉化為罪惡。

  從媒體報道情況來看,疫情發生以來,多地警方立案偵查的涉隱瞞個人疫情信息案件多是非公職人員﹔周繼昌作為政府部門干部,本應有更高的責任意識和組織意識。隱瞞不報被追責,不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官員違反疫情防控規定、涉嫌違法,當然應一視同仁。萬眾一心抗疫時期,組織上嚴厲問責違法違紀的領導干部,司法層面依法追究涉嫌違法犯罪官員的法律責任,對於非常時期維護法律尊嚴、法治嚴肅以及社會正義,則更顯必要。

  還有一個值得肯定之處,當地處置領導干部涉疫情違法違紀問題,可謂公開透明、“一步到位”:一是,在基本事實清晰的情況下,完整地向社會公開了全部信息,不藏不掖不捂﹔二是,對問題的定性十分明確,違紀的就是違紀、違法的就是違法,紀律審查與警方偵查的處理進程毫無保留地向社會公開,不存在含糊表述。

  官員瞞報個人或親屬疫情信息究竟只是違紀,還是同時涉嫌違法,多地對相關問題的依法處置,實際上已經有了“判例”。桂林市這一案例,更是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法治常識的“重申”。這個語境下,任何地方出現的官員違反疫情防控規定、涉嫌違法犯罪的問題,都應公開透明地處理,及時公布調查結論。

  疫情非常時期,執法執紀隻能更嚴,“不管涉及誰”“絕不姑息”等監管原則,更要得到強調,唯此才利於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開展。(馬滌明)

(責編:黃竹岩、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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