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發布第11號通告 加強疫情防控期間來寧返寧人員管理

2020年02月12日18:47  來源:新華報業網
 
原標題:南京發布第11號通告 加強疫情防控期間來寧返寧人員管理

  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

  來寧返寧人員管理的通告

  (第11號)

  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和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依照有關規定,現就加強疫情防控期間來寧返寧人員管理通告如下:

  一、來寧返寧人員一律嚴格登記報備。來寧返寧人員在抵寧之日一律登記報備、健康申報並落實疫情防控措施,通過“寧歸來”平台進行登記報備,或者直接向所屬單位(學校)登記報備,有固定住所或投靠親屬的在社區登記報備,進行正常公務、商務等活動的在賓館酒店登記報備。登記報備要如實申報有無湖北各市、溫州等疫情重點地區行程史,有無與確診、疑似病例和疫情重點地區人員密切接觸情況等信息。

  二、疫情重點地區來寧人員一律實施隔離。對疫情重點地區(含湖北各市、溫州等地)人員和有疫情重點地區行程史人員,嚴格按照市指揮部相關通告規定,自抵寧之日起執行14日居家隔離或集中隔離。對其他地區來寧人員,如系確診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實施集中隔離﹔14日內與疫情重點地區人員有密切接觸的,實施居家隔離。

  三、“三無”來寧返寧人員一律嚴格管控。對無本地戶籍、無固定居住場所、無就業崗位人員,勸導其在疫情防控期間暫緩來寧﹔對已經抵寧的,予以勸導返回﹔對不願返回的,將對其有償提供居住場所,並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對本科畢業以上、有在寧就業意向的人員,可通過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才服務平台(網址:http://218.94.85.5:8315/ww/newindex.html)先行進行求職登記。

  四、異常症狀人員一律及時診斷治療。來寧返寧人員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自覺向所在單位(學校)、社區及時報告,並及時到發熱門診就診。

  五、用工單位必須履行返工人員疫情防控責任。用工單位要嚴格執行復工復業標准,落實來寧返寧人員登記報備、健康管理等工作。倡導員工自抵寧之日起14天內採取單位、居住地“兩點一線”的作息方式,且原則上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疫情防護,落實封閉管理、環境衛生、食堂分餐、生活保障等措施。

  六、在寧院校必須履行返校學生疫情防控責任。在寧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要強化主體責任,按通知要求返校,嚴禁學生提前返校。按照開學預案要求,疫情防控期間校園一律實行封閉管理,禁止校外人員進入,學生原則上不允許在校外租房、散居在社會面。

  七、社區(村)必須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進一步落實小區(村)封閉管理措施,嚴密來寧返寧人員登記報備,嚴格落實好疫情重點地區人員居家隔離管控,組織業主、志願者開展群防群控,並為社區(村)居民特別是居家隔離人員提供保障服務。

  八、業主(經營戶)必須嚴格自我防控責任。各類經營戶要將用工人員信息及時向社區登記報備,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出租房業主要將房屋租賃情況和承租人信息第一時間報告社區或物業,以便社區核查登記。

  九、嚴肅來寧返寧人員管理責任追究。來寧返寧人員必須如實登記報備本通告規定的有關事項,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期間政府通告、公告等的,隱瞞病情、疫情重點地區行程史、與確診或疑似病例接觸史,或者逃避集中、居家隔離等行為的,將依法嚴肅追究相應法律責任,並作為失信人員納入個人誠信檔案。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指揮部

(責編:唐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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