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穩企十條”減免房租細則:2月免收3月4月減半收取

2020年02月17日08:13  來源:南京日報
 
原標題:“穩企十條”減免房租細則來了

  快速落實房租減免政策,支持困難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記者昨從市國資委獲悉,該委已聯合市財政局,就落實南京“穩企十條”中降低房租成本措施下發通知,明確相關事項。中小微企業如何才能享受減免,記者請相關部門進行了解讀。

  租誰的房子才能享受減免?

  據介紹,減免困難中小微企業房租的“減免主體”,指將所屬房產出租用於經營的市各行政事業單位及其所辦全資企業、市屬集團及其所屬國有全資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鼓勵國有股東與其他股東協商,積極推動房租減免政策落實。

  什麼樣的中小微企業能享受減免?

  據悉,本次政策“支持對象”為,已依法合規承租減免主體房產的,且直接自用於生產經營的困難中小微企業。房屋租賃合同中明確由承租方負責轉租、分租的適用房租減免政策,具體由房產租賃雙方協商解決,切實支持實際承租經營的困難中小微企業。

  其中:“困難”指服從全市疫情防控安排,減免期內停業或未正常生產經營﹔“中小微企業”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聯合出台的《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確定。

  房租能減免多長時間?如何操作?

  據悉,本次租金免收期間為2020年2月,減半收取期間為2020年3月—4月。租賃合同在2020年4月底前到期的,減免期間截止日期為租賃合同到期日。

  具體減免方式為,房產租賃雙方共同協商並以書面協議補充約定,靈活採取退、抵、免、延等方式實施房租減免。其中:已收取租金的,可在減免期間逐月退還或直接抵減應繳租金﹔尚未收取租金的,可適當延后收取並減免相應租金﹔或在租賃合同到期后,免費延長與減免金額相對應的租期。更詳細政策可查詢市國資委網站。

  市國資委、財政局已明確,市主管部門、市屬集團負責組織本部門、本集團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企業落實減免政策,明確責任部門,指導督促出租企業快速受理減免申請,及時履行內部決策程序,確保減免政策落實到位。兩部門在考核相關單位當年經營績效指標完成情況時,對按照上述政策減免租金的,將根據實際減免金額視同實現利潤。

  2月7日,市委、市政府印發《關於促進中小微企業穩定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困難中小微企業,免收1個月房租、減半收取2個月房租。對承租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王健)

(責編:唐璐璐、張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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