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男子借賣口罩之名詐騙 網絡庭審獲刑三年半

2020年02月19日21:44  來源:荔枝新聞
 
原標題:宿遷一男子借賣口罩之名實施詐騙 網絡庭審獲刑三年半

2月18日,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通過互聯網公開審理宿遷市首起虛假出售疫情防控物資網絡詐騙案,當庭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兩萬元。

“被告人梁某某!能聽見我說話嗎?”“能聽見。”由於目前正處於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這次庭審,宿豫區法院採用了互聯網遠程開庭形式,被告人梁某某、辯護人、公訴人和法官分別在不同場合,遠程出庭。

經查明,1月31日至2月1日,被告人梁某某見口罩銷售緊缺,利欲熏心,盡管自己沒有貨源,但還是打起了“空手套白狼”的主意。

網絡庭審中,被告人梁某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先注冊了微信,然后再注冊個快手賬號,發布一些自己有大量N95口罩的視頻,再把人引流到微信上,然后來賣這個口罩。”

四川籍張某某看到梁某某發布的虛假信息后,以每個0.8元的價格購買了60000個普通一次性口罩,並分三次向梁某某轉賬48000元。梁某某收到貨款后提供了虛假快遞單號,隨后將被害人拉黑,部分錢款被梁某某用於網絡賭博。法院認為,被告在疫情防控期間,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的物品名義,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利用疫情防控物資緊缺的行情實施詐騙,危害疫情防控工作,酌情予以從重處罰。

“現判決如下,請全體起立!一,被告人梁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二,將被告人梁某某退回的違法所得四萬八千元發還被害人。”被告人梁某某受到了法律嚴懲。宿豫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李海港提醒廣大群眾,在疫情期間如果需要購買口罩等防護用品,一定要到藥店或者是正規電商網站購買,不要輕信社交平台上的個人宣傳,以免上當受騙。 (來源:江蘇廣電宿遷中心站/徐徐 通訊員/孫成坤 編輯/吳燕)

(責編:張鑫、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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