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台公務員及時獎勵辦法:突出基層導向

2020年04月05日08:24  來源:江蘇廣電總台·融媒體新聞中心
 
原標題:江蘇出台公務員及時獎勵辦法 突出基層導向 激勵新擔當新作為

經省委批准,省委組織部近日印發《江蘇省公務員及時獎勵辦法(試行)》,著力健全公務員獎勵制度,激勵全省公務員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

《辦法》指出,公務員及時獎勵是指對在推進落實重大專項工作、承擔急難險重任務和搶險救災、處置突發事件等工作中履職盡職、擔當作為,作出突出成績的公務員和公務員集體,在綜合考慮其一貫表現的基礎上給予的獎勵。

《辦法》明確,及時獎勵分為:嘉獎、記三等功、記二等功、記一等功、授予稱號。對符合及時獎勵條件的已故人員可追授獎勵。嘉獎一般不超過參評公務員總數的30%,記三等功不超過10%,記二等功不超過3%,記一等功不超過0.5%。

《辦法》要求,突出基層導向,加大基層公務員和公務員集體獎勵比重。從嚴控制對廳局級以上個人和單位的獎勵,擔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的公務員一般控制在受獎勵人員總數的20%以內。(王堯、周雷)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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