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報:名人直播帶貨應承擔代言責任

東原

2020年04月16日11:12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北青報:名人直播帶貨應承擔代言責任

疫情之中,越來越多網友喜歡通過觀看網絡直播的方式網購產品。近日,羅永浩直播帶貨火爆全網,他所推薦的25個產品中,小龍蝦銷量第一。但有陸續收到貨的一些網友發現,小龍蝦漲袋無法食用,隨即羅永浩在微博上回應,產品如有問題可聯絡客服人員。律師指出,羅永浩作為直播帶貨主播,在網上直播賣貨屬於銷售行為,如果產品有瑕疵,作為銷售主體,有義務賠償消費者損失。

新冠肺炎疫情這隻“黑天鵝”,對經濟社會帶來了重大影響,但對一些行業卻有著“白天鵝”的味道。譬如直播帶貨風生水起,然而就在這樣的背景下,名人直播帶貨的問題也已經出現了。正如現在羅永浩遇到的情況,貨帶了,賣出去了,但出現了質量問題。當然,這個問題一直都存在,但因為名人的光環效應,更加放大了問題。

相對於一般的主播,名人帶貨有著天然優勢,自身具有粉絲資源。在過去,一個明星也許有著廣泛的粉絲,但缺少直接變現的機會,可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尤其是創新的不斷深入,給流量變現從可能變成了事實,讓粉絲經濟直接走向前台。像婭薇、李佳琦,還是一步步打拼出來的,在這條航道上有著無數人石沉大海,但羅永浩等人卻是自帶流量。問題的關鍵是,名人帶貨僅靠有名就行嗎?

這不禁讓人想起了明星代言。前幾年,很多明星因為代言而出現翻車,引起了消費者不滿,有的被消費者告上了法庭,有的連演藝事業都受到了波及。從這個意義上講,明星代言其實是一個風險活。

無論是明星代言,還是名人帶貨,都是粉絲經濟,都有著消費粉絲的味道,都面臨著如何鞏固和發展與粉絲的關系問題。針對羅永浩帶貨,前幾天當當網創始人李國慶就表示:“不同的名人帶貨、做廣告,很難說不是在透支自己的信用,危險很大。你選的貨真的靠譜嗎?你真的研究懂你要帶的貨了嗎?這都是很值得探討的問題。”這確實值得考慮,名人帶貨裡面既有“名人”也有“貨”,絕大多數消費者因人而來,因貨下單。如果商品質量不能保証,勢必會從希望走向失望。也許名人並無意於殺雞取卵,但在事實上,卻成了一錘子買賣。

權利和義務對等是基本的法理,享受了利益,就必須承擔相應義務。無論給名人帶貨貼上什麼標簽,從本質上講,與傳統意義上的商品推銷並無根本區別。《食品安全法》《廣告法》《民法通則》,都對明星代言作出了明確的約束。沒有用過的產品就不能代言,代言的商品出現了重大問題需要承擔責任,已經約定俗成,上升為法律規范。名人帶貨怎麼可能享受特權,隻享受收益,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名人直播帶貨並非“有名就行”。名人必須愛惜羽毛,要對自己所帶的貨負責。商品有問題,消費者當然有權向主播索賠。需要指出,強調主播尤其名人責任,並不是要打壓帶貨這個行業,而是希望這個行業發展得更好。畢竟,沒有任何一個行業可以通過裸奔走向美好明天。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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