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落實落細防控一線醫務人員激勵:轉正入編定向招聘優先評聘

2020年04月17日07:19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轉正入編 定向招聘 優先評聘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4月16日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落實國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人才人事激勵措施的通知》,將省委、省政府關心愛護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26條”中涉及事業單位進編、職稱評審、崗位晉升、表彰獎勵、人才項目評審、年度考核等方面人才激勵措施進一步落實落細。

開辟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進入事業單位編制綠色通道。《通知》明確,疫情防控一線事業單位編制外聘用的醫務人員,獲得縣級黨委政府以上表彰的,以及獲得記功、記大功獎勵並已取得研究生學歷、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的,本單位有編制空缺的,由所在單位申報,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人社部門直接辦理進編手續。本單位暫時沒有編制空缺的,待編制空缺后,即時優先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進編手續。疫情防控一線事業單位編制外聘用的其他醫務人員(含民營等非事業性質醫療機構人員),在防控一線表現突出的,自疫情一級響應結束后3年內,每年在全省范圍內安排一定數量的事業編制,由省衛健委、省人社廳統一組織定向招聘,應聘人員自主選擇應聘。

加大職稱評聘傾斜力度。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在參加職稱評審時,不受本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優先推薦申報,優先評審。一線醫務人員可提前一年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或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高一級職稱時,專業實踐能力考核確定為合格,其在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經歷視同為一年基層服務經歷,視同完成當年繼續教育學時學分。職稱評審時,同等條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傾斜,將其在疫情防控一線的品德、能力、業績表現和貢獻,列入職稱評定指標之中,直接作為申報評審高級職稱的重要依據。破除“唯論文”傾向,對論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臨床救治情況、病案病例、診療方案、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成果、流行病學報告、病理報告、藥物疫苗研發情況、試劑檢測設備產品研發應用情況、工作總結、心理治療和疏導案例等均可作為成果申報參評。

因表現突出而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的一線醫務人員,已具備副高級職稱的,直接認定正高級職稱﹔已具備中級職稱的,直接認定副高級職稱﹔已具備初級職稱的,可直接申報參加高一級職稱考試。獲得縣級、市級黨委政府以及省級部門表彰的,直接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以考代評”的職稱除外)。對獲得縣級黨委政府以上表彰或記功、記大功獎勵符合申報條件的一線醫務人員,提前單獨組織高級職稱評審。同等條件下用人單位可優先晉升其專業技術崗位等級。對獲得縣級黨委政府以上表彰或獲得記功、記大功獎勵的,以及晉升職稱的,用人單位可直接將其聘用至相應專業技術崗位。本單位沒有相應崗位空缺的,可採取超崗位聘用等方式,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

加大表彰獎勵、人才項目評審、年度考核激勵力度。對疫情防控一線表現突出的醫務人員統籌開展及時性表彰和總結性表彰,及時落實相關待遇。各地要統籌開展好嘉獎、記功、記大功獎勵。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在參加2020年度百千萬人才工程和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選的遴選推薦、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選拔以及各地人社、衛生健康部門開展的人才項目選拔中,同等條件下予以傾斜。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現作為2020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表現突出的醫務人員,可單獨核增年度考核優秀名額,不受本單位和本地區年度考核優秀比例的限制。

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是指疫情防控期間按照政府統一部署、衛生健康部門調派或醫療衛生機構要求,直接參與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線工作,且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接診、篩查、檢查、檢測、轉運、治療、護理、流行病學調查、醫學觀察,以及直接進行病例標本採集、病原檢測、病理檢查、病理解剖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一線醫務人員以實際參加現場調查處置、患者救治等工作情況為准,不受編制、身份等限制。

省人社廳副廳長朱從明說,進一步落實落細落地多項針對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的人才人事激勵措施,打好關心關愛“組合拳”,是人社部門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關心關愛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的各項部署要求,更好地把黨和政府的關心關愛傳遞到每一位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的實際行動,是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舉措。(黃紅芳)

(責編:蕭瀟、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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