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精准施策 "不予處罰清單"讓企業放下包袱

2020年05月18日14:58  來源:無錫日報
 
原標題:精准施策,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不予處罰清單”讓企業放下包袱

  近日無錫出台了《無錫市市場監管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指導意見》及“不予處罰事項清單”,明確了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處罰裁量權責范圍內不予處罰的76個事項,精准施策,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這次出台的“不予處罰事項清單”涵蓋了市場監管部門的注冊登記、廣告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價格監管、食品安全監管、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網絡交易管理等14個職能領域,是目前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最詳實的清單。

  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旨在給予企業一定的容錯空間和改正的機會。記者採訪獲悉,清單中明確了:對於企業發布的廣告明示的內容不夠顯著、清晰,依法應當處10萬元以內罰款的,隻要企業的這一違法行為是首次被發現,沒有造成危害性后果,及時改正,則不予處罰﹔對於流通領域的食品經營者,清單中規定,銷售的預包裝食品標簽不符合規定,依法應當處5萬元以內罰款的,隻要商品金額小於1000元,首次被發現,未實際售出,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則不予處罰。“隻有同時滿足首次違法、沒有主觀違法意圖、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等多項條件,才能被視作輕微違法,不予處罰。”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法規處處長魏磊說,“不予處罰並沒有違背相關法規,《行政處罰法》中原本就規定‘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只是進一步細化具體情境。”

  除了“包容”企業,“審慎”的監管態度也不可或缺。輕微違法行為依舊是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不等於免責。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相關違法行為,如銷毀不合格商品、撤銷違法廣告等,並加強批評教育、指導約談,督促企業履行主體責任。每一起不予處罰案件,都將嚴格執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規范”標准,從制度上、程序上降低“指導意見”和“清單”被濫用的風險。(殷星歡)

(責編:唐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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