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門一村干部挪用160多萬元公款購買理財產品

2020年05月22日15:32  來源:江海晚報
 
原標題:挪用160多萬元公款購買理財產品

海門的一名村干部利用擔任總賬會計的職務之便,挪用公款160多萬元用於購買理財產品。記者昨天從海門法院獲悉,該院以犯挪用公款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

李某是海門某鄉鎮某村的黨總支副書記、總賬會計。2013年至2017年,李某在擔任村會計期間,利用負責收取、保管、上繳農村大病醫療保險款的職務便利,挪用公款共計163萬余元,用於購買某銀行的理財產品,並將獲取的收益據為己有。

2019年5月,在海門市紀委監委對村級集體資金“公款私存”及挪用問題開展專項治理時,李某主動向紀委交代了其挪用醫保款理財的情況。

海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作為基層組織工作人員,協助人民政府從事行政管理活動,以國家工作人員論,其利用該職務之便,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鑒於其有自首、已退贓等從輕情節,故法院作出如上判決。(奚海燕 王瑋麗)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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