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一孩童被狗嚇壞摔傷 狗主人需賠償11萬

2020年05月23日07:12  來源:荔枝新聞
 
原標題:孩童被狗嚇壞摔傷 狗主人需賠償11萬

  5月21日,鎮江市京口法院工業園區巡回法庭公開審理了一起特殊的人身傷害案件。

  2018年4月3號上午7點多,九歲的小朱下樓准備去上學,在經過樓梯口時,鄰居家的小狗吼叫,害怕不已的小朱在逃離的時候不慎摔倒受傷,經司法鑒定,這一摔造成了十級傷殘。小朱家人作為原告將狗主人告上法庭,並索賠十三萬多元。

  鎮江京口法院諫壁法庭法官胡緒美介紹:“這是一起典型的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糾紛,根據侵權法的相關規定,飼養動物的管理人或者所有人,因為飼養的動物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管理人和所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並且還有一個另外情形,如果該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減輕或免除管理人和所有人的侵權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陸先生作為小狗的實際管理人,沒有盡到合理的管理義務,對他人造成損害,應當盡到賠償責任。據介紹,根據省高院下發的相關規定,十級傷殘的賠償標准是十萬多元。

  陸先生說,當初就是女兒可憐流浪小狗帶回了家,沒想到沒過多久就發生了這個事。目前自己在家待業,女兒也剛畢業,妻子在化工廠上夜班,一家人生活困難。

  被告人陸先生介紹:“晚上把小狗領回家就把繩子解掉,白天的時候會將狗綁在防盜門上。那天早上一大早我出去買菜也就沒有拴好狗,拴了也不會發生這個事了,門沒關好。”

  由於案件事實清楚,因果關系明確。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達成賠償11萬元的和解協議。

  (來源:《零距離》記者/胡艷 編輯/高若婷)

(責編:唐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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