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須對有毒企業文化說不

2020年06月04日08:43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原標題:法律須對有毒企業文化說不

  原標題:法律須對有毒企業文化說不

  員工沒有完成業績,被罰吃生雞蛋、跪地爬行﹔培訓時,讓員工喝馬桶水……近年來這類荒唐現象不時見諸報端。日前,貴州省畢節市一家裝飾公司為懲罰業績不達標的員工,竟讓他們生吃蚯蚓和泥鰍。事發后,當地公安等多部門介入調查。

  類似現象屢屢上演,與一些企業管理者走火入魔地推崇、迷信所謂的“狼性文化”有很大關系。然而,站在法律角度,這樣的“狼性文化”培養,不僅背離了現代文明,而且涉嫌違法,嚴重侵犯了員工的合法權益。《勞動法》第九十六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有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行為,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問題是,現實中,公安機關很少真正嚴格依法處罰,往往只是訓誡、批評教育了之。這使得企業罰員工生吃蚯蚓等行為幾乎處於零成本狀態,當然起不到應有的震懾約束作用。讓企業管理者不再迷信這種“狼性文化”,結束罰員工生吃蚯蚓這類荒唐現象,關鍵是法律和監管必須對“有毒”的企業“狼性文化”說“不”,讓那些荒唐的企業管理者真的有痛感,才會真正吸取教訓。

(責編:馬曉波、張鑫)

江蘇要聞

給領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