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三部門聯合出台意見:年底讓低收入村“摘帽”

2020年06月27日07:26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今年底讓低收入村“摘帽”

  本報訊 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近日聯合出台關於實施低收入村集體經濟發展攻堅行動的意見,力爭到2020年底,現有村級集體經營性收入低於18萬元的562個低收入村基本消除﹔到2021年底,全面實現562個低收入村集體收入穩定增長,低收入村運轉保障能力、自我發展能力、社區服務能力顯著提升,集體經濟良性發展機制基本形成。

  意見提出,強化村級黨組織建設,以基層黨建“五聚焦五落實”三年行動計劃為抓手,進一步建強低收入村黨組織,加強對本村經濟工作的領導。

  意見要求,推動異地聯合發展。支持低收入村突破村域限制,由鄉鎮或縣級統籌安排,按照“產權清晰、收益歸村”原則,抱團聯合在區位優勢地段聯建或聯購標准廠房、商鋪門面、倉儲設施等物業資產,增加村級物業收入。結合“萬企聯萬村 共走振興路”行動,鼓勵工商企業上山下鄉、走進鄉村,形成村企合作共贏共促發展機制。

  意見明確,縣(市、區)是實施低收入村集體經濟發展攻堅行動計劃的主體責任單位。要推行低收入村銷號管理制度,實行挂圖作戰、逐一銷號,確保低收入村集體經濟發展攻堅行動按期完成。省財政廳會同省委組織部、省農業農村廳從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資金、農業現有相關專項資金中分別安排60萬元、40萬元支持低收入村發展,市、縣(市、區)也要統籌相關涉農資金加大對低收入村支持力度,確保攻堅行動期間562個低收入村省市縣級財政專項補助資金全覆蓋。低收入村集體經濟攻堅行動落實情況,將納入各級鄉村振興考核體系,確保責任落實、任務落實。

  (吳 瓊)

(責編:張妍、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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