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賒購”2公斤冰毒 毒販將妻子騙到雲南做人質

2020年06月27日08:22  來源:揚子晚報
 
原標題:為“賒購”2公斤冰毒販賣 毒販竟將妻子騙到雲南做人質

  因為沒有購毒資金,無業青年余笛竟讓妻子前往雲南,在上家那裡當了人質。坐著發財夢的他沒有想到,在取毒品快遞包裹時,就被早已等待在此的警方抓獲。近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販賣毒品案件,涉案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計近2公斤。被告人余笛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妻子被告訴去玩幾天

  2019年7月,無業青年余笛為販賣而賒購毒品,安排其妻子陳玲做人質,於7月22日到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芒市接受毒品交易上家的控制。

  余笛供訴稱,同村的王青叫他一起做毒品生意賺錢,具體由王青負責聯系毒品貨源。王青告訴他,這次一共有2公斤冰毒,價格20萬元,事成之后利潤平分。因為余笛當時沒有購買毒品的資金,王青就讓余笛的妻子陳玲過去做人質,和上家在一起,等貨到付款后再讓陳玲回來。王青讓余笛不要和陳玲明講做毒品生意的事情,而是教他騙妻子,說讓她陪王青的親戚去玩幾天。余笛就按照王青的要求做了,為了讓妻子放心,他告訴妻子王青的親戚是個女的,並且陪他親戚玩的費用由王青負責。一聽是這樣,陳玲答應了,先從畢節坐飛機到昆明,再到德宏芒市,然后坐汽車去瑞麗。

  然而,陳玲到雲南后發現並非是去“玩幾天”。她被人帶到一家茶館,被安排給打牌的人倒茶水。更讓她覺得不對勁的是,每天晚上,帶她來這裡的那名女子都不許她用手機。

  取毒品快遞時被警方抓獲

  7月24日,交易上家將毒品通過快遞從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芒市某站點發往江蘇省鎮江市丹陽市界牌鎮的一家超市。

  四天后,消息傳來“貨到了”,王青讓余笛去超市取貨。余笛騎著摩托車到了超市,在現場看到有好幾輛車,感覺有些不對,於是去超市買煙和水。就在余笛從超市拿到包裹准備離開時,十多名穿著便衣的警察沖出,余笛扔掉包裹沒跑幾步就被警察抓住。隨后,王青也被警方抓獲。此時,遠在雲南的陳玲對這一切毫不知曉。后來,陳玲被“釋放”回到老家,才知道余笛被拘留了。

  被判死刑緩期二年

  7月28日當天,警方對涉案快遞盒進行現場勘驗。拆開快遞盒發現內有兩隻黑色塑料袋,塑料袋內放有大量封裝好的牛肉干和果干,經過拆分發現兩隻黑色塑料袋內共有72包白色晶體。

  經南京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毒品檢測室檢測,送檢的72包白色晶體均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共計淨重1990.14克。經隨機抽取10小包進行定量檢驗,甲基苯丙胺含量在78.3%至79.5%之間。

  經南京中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刑法相關規定,一審判決被告人余笛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責編:張妍、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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