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高考期間這些時段禁止“噪聲施工”

2020年06月30日14:31  來源:我蘇網
 
原標題:南京發布通告: 中高考期間 這些時段禁止“噪聲施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江蘇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和《南京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以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為做好中高考期間施工噪聲管控工作,保障全市中高考工作順利實施,現就加強中高考時期施工噪聲管控若干事項通告如下:

一、施工作業管控。自7月2日22:00至7月17日6:00,在城市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無特殊需要的情況下,午間12:00至14:00、夜間22:00至次日6:00,禁止建筑施工單位進行產生環境噪聲的施工作業﹔高考(7月7日至7月9日)及中考(7月16日至7月17日)考試期間,嚴禁考點周邊500米范圍內各類施工作業。

二、嚴控各類噪聲。高考和中考考試期間,考點周邊相關單位、企業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各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組織開展值守和巡查,發現噪聲源及時制止和糾正。

三、嚴格夜間施工審批。中高考時期施工噪聲管控時段內,原則上不再審批7月2日22:00至7月17日6:00期間的夜間施工申請。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因特殊需要須晝夜連續作業,且位於城市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的地鐵等市政重點工程和差別化管理工地,施工單位須在獲得工地周邊受影響考生及家長同意、妥善安置考生的前提下,提前3-5天向工地所在區(園區)生態環境局提出申請,由工地所在區(園區)生態環境局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后審批(禁止審批使用電鑽、電鋸、電刨、風鎬、發電機等高噪聲機具的申請﹔禁止審批考試期間的夜間施工申請:7月6日22:00至7月9日6:00、7月15日22:00至7月17日6:00)﹔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因特殊需要須晝夜連續作業,且周邊無噪聲敏感建筑物的建設工地,施工單位須獲得所在街道出具的周邊“無住宅區、無考生”相關証明,並提前3-5天向工地所在區(園區)生態環境局提出申請,由工地所在區(園區)生態環境局核查后審批。(禁止審批使用電鑽、電鋸、電刨、風鎬、發電機等高噪聲機具的申請)

各類產生施工噪聲的單位要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罰。對發現違反本通告的行為,可以撥打生態環境熱線“12369”進行舉報投訴。

特此通告。

南京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6月30日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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