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選裝ETC新規7月1日起實施 增加6個月過渡期

2020年07月02日15:03  來源:人民網
 
原標題:新車選裝ETC新規7月1日起實施 增加6個月過渡期

  人民網北京7月2日電(王紫)4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關於調整《公告》產品准入相關要求的通知”,其中新車選裝ETC車載裝置的相關規定於昨日(7月1日)起正式實施。自施行之日起,新申請產品准入的車型應在選裝配置中增加ETC車載裝置,供用戶自主選裝。並在《公告》參數“其他”欄中描述:“該車型可選裝ETC 車載裝置。”

  根據規定,需選裝ETC車載裝置的車型范圍包括乘用車、貨車、客車及專用車產品,但不包括三輪汽車、城市公交客車、二類底盤基礎上改裝的專用作業類車輛及特型機動車產品。對於交通管理部門有特殊要求的產品,企業在申報《公告》時,也應按要求選裝ETC車載裝置。

  此外,新規定的推行還設置6個月的過渡期,從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車輛產品選裝的ETC車載裝置,可採用直接供電方式,也可採用非直接供電方式,並在《公告》參數中進行備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新申請產品准入的車型應選裝採用直接供電方式的ETC車載裝置。

(責編:馬曉波、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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