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區、武進區和溧陽市部分行政區劃變更獲批復

2020年07月08日16:51  來源:我蘇網
 
原標題:江蘇省政府關於同意變更常州市新北區、武進區和溧陽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復

  省政府關於同意變更常州市新北區武進區和溧陽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復(蘇政復〔2020〕66號)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變更新北區、武進區和溧陽市部分行政區劃的請示(常政發〔2020〕49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變更常州市新北區部分行政區劃

  (一)同意撤銷春江鎮、新橋鎮。

  (二)同意設立春江街道。以原春江鎮的徐墅、百丈、象墩、錄安洲、春江、友誼河、濱江、東海、黃海、龍圩、圩塘11個居委會區域為春江街道行政區域,街道辦事處駐春江居委會境內,辦公地址為長江北路1188號。

  (三)同意設立魏村街道。以原春江鎮的黃城墩、安家、濟農、東蔣、安寧、綠城墩、新華、閘北、迎龍、小都、靈橋、青城12個村委會和新魏花園、安家苑、魏村、臨江、長江5個居委會區域為魏村街道行政區域,街道辦事處駐長江居委會境內,辦公地址為魏安路199號。

  (四)同意設立新橋街道。以原新橋鎮的行政區域為新橋街道行政區域,街道辦事處駐道鄉居委會境內,辦公地址為新龍花苑40幢。

  (五)同意撤銷河海街道、三井街道,設立新的三井街道。以原河海街道、三井街道的行政區域為三井街道行政區域,街道辦事處駐龍錦居委會境內,辦公地址為通江中路8號。

  (六)同意變更薛家鎮人民政府駐地。將薛家鎮人民政府駐地由麗園居委會境內遷移至奧園居委會境內,辦公地址為黃河西路268號。

  (七)同意變更羅溪鎮人民政府駐地。將羅溪鎮人民政府駐地由羅墅灣居委會境內遷移至空港居委會境內,辦公地址為通達路99號。

  (八)同意變更新北區人民政府駐地。將新北區人民政府駐地由河海街道遷移至新橋街道,辦公地址為崇信路8號。

  行政區劃變更后,新北區轄5個街道、5個鎮,區人民政府駐新橋街道,辦公地址為崇信路8號。春江街道行政區域面積45.6平方千米,人口8.18萬人,管理11個居委會﹔魏村街道行政區域面積106.5平方千米,人口10.2萬人,管理5個居委會、12個村委會﹔新橋街道行政區域面積27.15平方千米,人口6.95萬人,管理5個居委會、7個村委會﹔三井街道行政區域面積24.88平方千米,人口25.2萬人,管理22個居委會﹔薛家鎮人民政府駐奧園居委會境內,辦公地址為黃河西路268號﹔羅溪鎮人民政府駐空港居委會境內,辦公地址為通達路99號。

  二、同意變更常州市武進區部分行政區劃

  同意變更雪堰鎮人民政府駐地。將雪堰鎮人民政府駐地由雪西村委會境內遷移至潘家村委會境內,辦公地址為興政路158號。

  三、同意變更溧陽市部分行政區劃

  (一)同意撤銷溧城鎮。

  (二)同意設立溧城街道。以原溧城鎮的圖塘、共聯、庄家、錢家、唐家、三和、先進、奧體中心、景鴻、台港新村、錦匯、嘉豐、燕山南苑、五裡亭、東華園、燕山、文化新村、甘露寺、清安集鎮、清溪路、后街新村、碼頭街、平陵、縣前街、大營巷、礱坊場、昆侖花園、北門、北郊、東門、東升、昆侖東苑、盛世華城、陽光城市、福陽35個居委會和清安、北水西、南村、馬墊、八字橋、倪庄、歌岐、灣裡、羅庄、長陽10個村委會區域為溧城街道行政區域,街道辦事處駐庄家居委會境內,辦公地址為昆侖南路3號。

  (三)同意設立古縣街道。以原溧城鎮的上閣樓、大林、新聯、黃墟4個村委會,天目湖鎮的美景天城、天目國際村2個居委會和古縣、茶亭2個村委會,以及戴埠鎮的新橋、百家塘2個村委會區域為古縣街道行政區域,街道辦事處駐茶亭村委會境內,辦公地址為古縣南路58號。

  (四)同意變更昆侖街道行政區域。將別橋鎮的古瀆村委會,竹簀鎮的瀨陽、道人渡、余橋3個村委會,南渡鎮的淦西、錢家圩2個村委會劃歸昆侖街道管理。

  行政區劃變更后,溧陽市轄3個街道、9個鎮,市人民政府駐溧城街道。溧城街道行政區域面積51.52平方千米,人口18.2萬人,管理35個居委會、10個村委會﹔古縣街道行政區域面積61.65平方千米,人口8.02萬人,管理2個居委會、8個村委會﹔昆侖街道行政區域面積118.08平方千米,人口9.9萬人,管理7個居委會、22個村委會﹔天目湖鎮行政區域面積210.63平方千米,人口3.52萬人,轄1個居委會、12個村委會﹔戴埠鎮行政區域面積153.67平方千米,人口3.82萬人,轄1個居委會、15個村委會﹔別橋鎮行政區域面積120.84平方千米,人口6.11萬人,轄17個村委會﹔竹簀鎮行政區域面積163.96平方千米,人口5.33萬人,轄15個村委會﹔南渡鎮行政區域面積113.25平方千米,人口5.93萬人,轄1個居委會、16個村委會。

  行政區劃變更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你市要根據《行政區劃管理條例》要求,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社會穩定,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促進高質量發展﹔要按時完成行政區劃變更工作,及時報告變更工作完成情況。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日

  (來源:江蘇省人民政府官網 編輯/劉靜)

(責編:唐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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