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報 》2020年07月15日 第 14 版 版面截圖
原題:江蘇對五類重要水域實行特別保護
本報南京7月14日電 (記者姚雪青)《江蘇省水域保護辦法》近日公布,將對五類重要水域實行特別保護,並從8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五類重點保護水域包括:列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江蘇省骨干河道名錄》《江蘇省湖泊保護名錄》中的河道、湖泊水域以及注冊登記的水庫水域﹔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和准保護區范圍內的水域﹔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水域和自然保護區水域﹔清水通道維護區和重要濕地的水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重點保護水域。
《辦法》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林業等有關部門確定本行政區域重點保護水域,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