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通報10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違法捕撈典型案例 含泰州一起

2020年07月29日19:36  來源:中國新聞網
 
原標題:農業農村部通報10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違法捕撈典型案例

中新網7月29日電 據農業農村部網站消息,2020年以來,農業農村部會同公安等相關部門開展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等專項執法行動,重拳打擊非法捕撈。2020年1—6月,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各級漁政執法機構先后開展執法行動2.99萬次,出動執法人員22.04萬人次,查辦違法違規案件1.03萬起,查獲涉案人員1.22萬人次。農業農村部同時公布10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違法捕撈典型案例。

數據顯示,2020年以來,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各級地方漁業主管部門及漁政執法機構重拳打擊非法捕撈,嚴肅查處了一批違法違規案件。據不完全統計,2020年1—6月,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各級漁政執法機構先后開展執法行動2.99萬次,出動執法人員22.04萬人次,查辦違法違規案件1.03萬起,查獲涉案人員1.22萬人次,向司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537起、移送涉案人員3509人次,沒收非法捕撈漁獲物200.82噸,清理取締涉漁“三無”船舶8214艘、違規網具23.15萬張(頂)。

同時,農業農村部從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各級漁政執法機構今年查處的違法違規捕撈案件中選取了10起典型案件予以通報:

一、湖南省永州市唐某元等2人在禁漁區使用電魚方法違法捕撈並逃逸案

7月12日,湖南省永州市祁陽縣漁政執法機構採取踩點、蹲守及無人機巡查等方式,在湘江祁陽黃泥塘段查獲唐某元、王某放等2人在禁漁區使用電魚船進行捕撈,現場查扣並放歸非法漁獲物10余公斤,同時查扣電魚船2艘、電魚設備2套。唐某元等2人棄船逃逸。因唐某元等涉嫌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漁政執法機構將案件相關証據資料移交公安機關。祁陽縣公安局於當日將犯罪嫌疑人唐某元、王某放抓捕歸案,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審理中。

二、重慶市江津區劉某、古某等團伙違法捕撈、運輸、銷售水產品案

7月6日,重慶市江津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長江航運公安局重慶分局綜合運用多種偵破手段,一舉破獲盤踞在重慶江津水域以劉某、古某為首的分工明確、“捕、運、銷”一條龍產業鏈非法捕撈團伙,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8人,扣押高速鋁質快艇一艘,其他作案工具若干。經查,劉某、古某團伙為逃避打擊,專門建造大功率快艇,安排專人盯梢公安、漁政及民間護漁組織動向。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三、四川省宜賓市唐某等團伙違法捕撈、收購、銷售野生水產品案

6月29日,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農業農村局水產漁業站將其長期摸排掌握的唐某涉嫌非法經營野生魚線索移交翠屏區公安局,經公安部門進一步摸排、分析研判並掌握証據后,於7月2日在唐某門市上現場抓獲唐某及其員工韋某、吳某,同時現場查獲黃顙魚等野生魚類10余公斤。經漁政執法機構進一步固定証據、確認漁具,公安部門陸續抓獲趙某、黃某、駱某等40余名涉嫌捕撈、收購、銷售野生魚的相關違法犯罪人員。初步調查結果顯示,唐某收購、販賣野生魚的交易金額已達860余萬元,非法牟利120萬元以上。目前,此案已到案43人,其中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審27人。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四、雲南省昭通市楊某祥等2人在禁漁期使用電魚方法違法捕撈案

5月8日,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坡頭鎮河道巡護員與威信縣水田鎮龍洞村河道巡護員在鎮雄縣坡頭鎮簸笠村斑鳩井雞鳴三省河段現場查獲楊某祥、張某等2人使用電魚方法進行非法捕撈,經圍截,現場收繳電魚設備一套、橡皮艇一艘、漁獲物若干。巡護員將本案報告當地珍稀魚類管護站后,后者將案件報告給鎮雄縣農業農村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根據《漁業法》等法律法規,執法機構作出對當事人楊某祥罰款12000元、張某罰款9000元,並沒收捕魚工具的行政處罰決定。因當事人在禁漁區、禁漁期內使用非法作業方式進行捕撈,涉嫌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追究刑事責任。

五、安徽省馬鞍山市李某保等2人在禁漁期使用“三無”船舶違法捕撈案

5月4日,安徽省馬鞍山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查獲李某保、韓某春等2人各自駕駛1艘“三無”鋼質船舶,在長江馬鞍山段小黃洲錨地水域禁漁期使用三層刺網捕撈,當場繳獲漁獲物若干。根據《漁業法》等法律法規,馬鞍山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依法對李某保、韓某春等2人作出沒收2艘“三無”船舶以及2台柴油機、網具等作案工具,並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六、湖南省岳陽市余某輝等4人駕駛“三無”船舶使用電魚方法違法捕撈案

4月23日,湖南省岳陽市岳陽縣漁政局與長江航運公安局岳陽分局城陵磯派出所在聯合執法中,於岳陽縣東洞庭湖煤炭灣水域查獲余某輝、余某軍、周某輝、彭某等4人使用電魚方法進行非法捕撈,當場查獲“三無”船舶2艘、非法捕撈漁獲物260余公斤。余某輝等人在禁漁區使用禁用方法從事捕撈,涉嫌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長江航運公安局岳陽分局城陵磯派出所於當日對4人予以刑事拘留。

七、江蘇省泰州市梁某習等4人在禁漁區使用電魚方法違法捕撈案

4月5日,江蘇省泰州市高港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在轄區長江水域進行例行執法巡查時,當場查獲梁某習、史某鑫、史某菲、史某見等4人使用電魚方法進行非法捕撈,查扣鯽魚、鳊魚等非法漁獲物10余公斤,以及用於非法捕撈的船舶、電瓶、電魚杆、漁網等作案工具。經調查,今年3月以來,4人先后三次在長江實施電魚,共捕撈鳊魚、鯉魚、白絲魚等長江野生魚類30余公斤。該案已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追究刑事責任。

八、江西省贛州市鐘某等2人在禁漁區使用電魚方法違法捕撈案

4月5日,江西省贛州市上猶縣農業農村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接群眾舉報后,協調公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在上猶江查獲鐘某、陳某偉等2人使用電魚方法進行非法捕撈,現場查扣黃尾鲴等非法漁獲物4.3公斤,以及電魚器具。根據《漁業法》等法律法規,上猶縣農業農村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對當事人鐘某、陳某偉分別作出罰款5000元、責令整改的行政處罰。鐘某等人在禁漁期、禁漁區內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涉嫌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該案由公安機關進一步追究刑事責任。6月18日,上猶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分別判處被告人鐘某、陳某偉10000元罰金,並沒收作案工具(漁獲物由公安機關作無害化處理)。

九、上海市長江口水域陳某違法捕撈鰻苗案

3月31日,上海市浦東新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執法人員在長江口巡航執法檢查時,發現當事人陳某駕駛“浙某漁00642”船在九段沙濕地自然保護區非法捕撈鰻苗,當場查獲鰻苗網6頂、鰻苗58尾。經追溯,陳某供認今年以來已銷售所捕撈鰻苗1萬余尾,收入10多萬元,並曾於3月9日因違反捕撈許可証關於作業場所的規定進行捕撈受過行政處罰。陳某在禁漁區、禁漁期未經批准捕撈具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水生動物苗種,涉嫌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該案已移送長江航運公安局上海分局追究刑事責任。

十、湖北省武漢市王某銀等4人禁漁期違法捕撈案

3月18日,湖北省武漢市漁政船檢港監管理所在長江武漢段新洲區龍口閘水域,當場查獲王某銀、肖某新、姬某發、肖某運等4人駕駛鋼質機動船使用刺網進行非法捕撈,現場查獲鋼質漁船1艘、刺網3頂、漁獲物5公斤。根據《漁業法》等法律法規,武漢市漁政船檢港監管理所作出對當事人王某銀和肖某新分別罰款1000元、姬某發和肖某運分別罰款500元,並沒收漁獲物、網具的行政處罰決定。

(責編:唐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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