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級預算新增收入絕大部分轉給市縣使用

2020年08月03日07:11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2020年省級預算收支均上調

7月31日,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作出決定,批准江蘇省2020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及省級預算調整方案。根據方案,2020年省級一般公共預算、省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上調,新增收入絕大部分轉給市縣使用。

我省2020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較上年有所增加。省政府擬定我省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債務限額為7972.98億元,與財政部核定限額一致,較上年增加363億元。該限額將根據國務院“資金跟著項目走”和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的要求,綜合考慮省級需求和各地財力水平、債務風險以及項目申報等情況進行分配。

截至此次調整方案通過時,我省2020年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限額增加1349億元。省財政廳介紹,對新增限額1349億元將按照“有收益、能覆蓋、可開工”和兼顧防控債務風險的原則進行分配,支持全省810個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建設。主要用於市政建設、生態環保、醫療衛生等方面。

根據方案,省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支由年初的3996.79億元調整為5353.3億元﹔省級政府性基金總收支由年初的513億元調整為2487.17億元,均保持了收支平衡。

省級一般公共預算、省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上調后,新增收入大多轉給市縣使用。根據方案,省政府擬將新增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356.51億元,安排省本級使用87億元,其余1269.51億元轉給市縣使用﹔省政府擬將新增抗疫特別國債資金等政府性基金收入1974.17億元,安排省本級使用33.6億元(主要用於蘇錫常南部高速公路等26個項目),其余1940.57億元轉給市縣使用。

對於群眾關心的抗疫特別國債使用,方案指出,增加的抗疫特別國債轉移支付支出386億元,主要用於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等308個項目。

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審查方案后認為,省政府擬定的我省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債務限額與財政部核定的限額一致,符合法律規定﹔提出的2020年省級預算新增支出安排,體現了統籌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要求,有利於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省人大常委會經表決,批准了相關調整方案。

(陳月飛)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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