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自我曝光”交通違法可免於罰款 是創新還是任性執法?

2020年08月09日20:38  來源:荔枝網
 
原標題:“自我曝光”交通違法可免於罰款,你怎麼看?

  最近,在淮安市街頭,有些交通違法人員,可以選擇“自我曝光”,通過電話或者微信告知親朋好友的方式,就可以免於罰款。那麼,這一做法大家的接受情況如何?

  畫面顯示的是8月5日和9日,淮安市淮陰區城區幾個交通路口,多名行人和電動車騎車人,因交通違法正在接受交警處理。而處理方式不同於一般罰款,需要違法人員挨個給親朋好友打電話。

  交通違法人員蘇先生稱:“這個再打就是第四個朋友了,以后不能走反道。”

  交通違法人員李女士給家人打電話稱:“你好,小妹,聽沒聽到?我給你發了個微信,我騎電動車逆行了,被警察抓到了,你要回復收到,我寫了句話,你就說收到就行啊。”

  交警在對電話或者微信數量確認后,又對違法人員進行了一番教育,才允許他們離開。

  交通違法人員王女士稱:“我今天是因為逆行被抓了,下次再也不犯這個毛病了。”

  針對行人、非機動車的輕微交通違法行為,淮陰區交管部門推出了新的處理方式。交通違法行為人可以選擇打電話、發微信告訴親友、或者參與路口交通執勤、或者依法接受罰款,三種方式任選一個,來為交通違法行為“買單”。其中,對“自我曝光”還做了特別要求,電話、微信通知人數不得少於5人,並且還要得到對方確認。據了解,這一做法,從 6 月份實施以來,有不少人選擇 "自我曝光 "的方式接受處理。

  淮安市淮陰區交警大隊一中隊中隊長徐登祥表示:“目前,有三百多人接受這樣的方式,在違法當事人裡面,有百分之六十到七十的人願意接受不罰款的處罰,而是選擇打電話發微信告知家人,還有在路口執勤的方式,剩下的百分之三十到四十的是願意接受罰款的。”

  徐隊長表示,選擇“自我曝光”的方式來為交通違法行為“買單”,主要是針對輕微的,並且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違法行為,比如電動車逆向行駛、電動車走機動車道、行人過馬路不走斑馬線、翻越護欄等。

  徐登祥稱:“想通過這樣的方式,教育本人達到警示目的,另外,也是為交通法規做義務宣傳,讓身邊的人知道這種違法行為不可取。希望處罰一個人,帶動一大片人。”

  這一做法,也引起網友們討論,有人認為:“此舉很人性化”,“處罰不是目的,教育改造才是根本”。也有人認為:“也許有人並不在乎這點‘面子’,交通處罰絕不能手軟。”

  對此,法律界人士表示,對於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可以免予處罰,交警確實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交警部門希望違法行為人“現身說法”,來達到警示和宣傳的目的,是可以理解的,但將普法與交通處罰綁定,在法律適用上還有待商榷。有學者認為,參與路口交通執勤或者電話、微信告知親朋好友其實是罰款之外的另一種處罰,執法創新當然是好事,但是程序上要符合規范。

  中共南京市委黨校副教授惠天表示:“這樣的行為從結果上看肯定要比單純的罰款要好,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處罰,罰個20或者50塊錢,不能有效的起到震懾作用,採取這樣的措施可以理解,對於行政部門的處罰必須都是有法有據的,客觀上講既然是處罰嘛,在法律規定上如果有沒有相應的授權,這個要理順,如果法律上規定的還不是太明確,地方性立法要跟上,必要的時候人大要走相關的流程,才能把好事辦好。”

  (來源:《零距離》記者/吳傳勇 楊澤宇 淮安台 汪洋 編輯/趙夢琰)

(責編:朱殿平、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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