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捕撈許可撤回 2020年太湖捕撈期僅1個月

2020年08月11日16:05  來源:無錫日報
 
原標題:捕撈許可撤回,相關証書予以注銷 今年太湖捕撈期僅1個月

上周我市“禁漁令”推行后,7日省農業農村廳發文明確:10月1日收回太湖、滆湖漁業生產者捕撈權,撤回捕撈許可,相關証書予以注銷。也就是說,今年太湖、滆湖捕撈時間為9月1日至30日。

9月底之前,我市在太湖、滆湖作業的928條漁船《內陸漁業船舶証書》要依法收回注銷,之后漁船要封存、漁網要銷毀。10月1日起,太湖、滆湖停止漁業捕撈作業,如繼續捕撈作業的為違規違法行為,將依法受到處罰,如有使用“電毒炸”、地籠網等禁用網具以及非法捕撈數量較大的,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之前,太湖常年捕撈期為9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2020年,滆湖封湖禁漁期為1月1日至8月31日,較往年延長了半個多月。“從部分時間禁止捕撈到漁民退漁、捕撈作業全年停止,是為了打好生態環境攻堅戰,更好地保護漁業資源、提升水環境質量。”業內人士說。之前的捕撈,由漁民分散執行,捕撈種類、數量等難以控制。全面停止捕撈作業可使漁業資源得到更好的涵養,有利於科研部門對水環境及水生生物物種多樣性等作全面評估,條件成熟時才可在科研監測許可的情況下實行有增殖、有配額的捕撈,更有效地保護好魚蝦等資源。(朱雪霞)

(責編:蕭瀟、張鑫)

江蘇要聞

給領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