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鄉遇故知,本來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情,找個時間聚一下,喝上幾杯也可以理解。但是酒后開車,那就絕對不應該了。下面這兩位同鄉的貨車司機在鹽城遇上后,約著一起在貨車上喝了酒,第二天一大早竟然酒駕上路,幸虧被交警及時地查處了。
8月15日清晨,鹽城交警在鹽城北收費站檢查時,查到了兩名涉嫌酒駕的貨車司機。
原來焦某和劉某兩人是同鄉,在鹽城遇上就約著一起喝一杯,結果兩人一直喝到夜裡兩點才在車上睡起覺來。因一早要去東台裝貨,便從物流園出發准備上高速,還沒上高速就被民警給查到了。經檢測,焦某酒精檢測數值為158mg/100ml,劉某的檢測數值為76mg/100ml。
鹽城交警高速三大隊二中隊指導員徐缸初說:“經查詢劉某2014年曾因酒駕被處罰,今天再次飲酒駕駛被交警查獲。劉某將面臨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十日以下,吊銷駕駛証的處罰。”
而對焦某的處罰還要等待他的血檢結果,如果構成醉酒駕駛,焦某將面臨嚴厲的刑事處罰。
(編輯/路皓 報道)
(本條新聞版權歸江蘇省廣播電視總台所有,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