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高郵私家車為救人闖紅燈 違章已撤銷

2020年08月31日07:37  來源:江蘇廣電總台·融媒體新聞中心
 
原標題:新聞追蹤:揚州私家車為救人闖紅燈 違章已撤銷

前兩天,我們欄目報道了揚州高郵的湯先生,因為搶救自己的父親心切,開車闖了三個紅燈。事后,他向高郵市交警大隊遞交申請,希望可以撤銷違章,但卻被拒絕。

在前一次記者採訪時,高郵市交警大隊表示,他們會對湯先生的情況做進一步調查,並報上級揚州交警支隊核查,看是否予以撤銷處罰。8月30日,記者從當地交警部門了解到,湯先生的三個違章已經按照程序被撤銷了。

今年5月21日晚上7點40左右,湯先生的父親突然癱倒在地上,不省人事。情急之下,他開車將父親送到高郵市人民醫院。為了趕時間,駕車途中闖了三次紅燈。

“當時急症醫生看到病人的時候,當時就說了,你這個病人如果再遲來兩三分鐘,人就沒用了,所以情況真是非常危急。”湯先生回憶。

經過醫生全力搶救,湯先生的父親轉危為安。5月24日,湯先生到醫院開了証明,找到高郵市交警大隊交通違法受理中心,希望能夠免於處罰,結果被拒絕:“你是社會車輛,你沒有任何的外觀標識,但凡你因為闖紅燈導致了交通事故,帶來的社會危害性大於你搶救一個人,所帶來的危害性更大。”

法律界人士指出,早在2008年,公安部就出台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其中第二十一條,第三款明確規定,有証據証明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違章,經過核實應予以消除。

“從我們這個案子情況來看呢,我認為確實已經達到了危難的程度,因為如果不及時救助的話,可能會有生命危險,那麼作為執法部門來講,就要按個按照這個法條的規定來執行,就要對他(違章行為)予以核銷。”

高郵市交警大隊隨后向記者解釋,因為他們沒有直接撤銷違章的權限,經過核實已經把材料上報到了揚州市交警支隊。湯先生告訴記者,我們的節目播出之后,當地交警部門很快和他取得了聯系,說違章已經撤銷了:“我剛才又查了一下,確實消掉了,罰款全部撤銷了。”

湯先生說,雖然,自己經歷的這件事是一波三折,但總算圓滿地解決了。這麼多天下來,媒體包括親朋好友等各方的交流探討,也讓他明白,遇到緊急情況,快速應急處置的前提是要保証安全,應該第一時間向警方求助。

“從心裡面我還是挺感謝你們的。這個也讓我們長一點知識吧。以后如果遇到類似情況的話,我肯定必須要先打個110求助。”湯先生說。

(江蘇廣電總台·融媒體新聞中心記者錢進、謝健報道)

(責編:蕭瀟、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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