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網紅玩具”須加強安全風險監測

李英鋒

2020年09月07日09:04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對“網紅玩具”須加強安全風險監測

  帶有磁性的巴克球、果凍一樣的水晶泥、可以發光的氣球……這些近年來興起的“網紅”玩具,很可能成為傷害兒童的“利器”。據《光明日報》報道,在剛剛過去的暑期裡,廣東、湖北、新疆等地多名兒童因誤吞巴克球而導致腸胃受到傷害,甚至需要進行手術。

  產品的質量安全是最基本的法律屬性,《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均明確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就此而言,很多“劣跡斑斑”的“網紅兒童玩具”並不具備安全屬性,也並不具備在市場上生存的資格。

  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有風險監測評估制度,鑒於兒童玩具監管的重要性,也有必要參照食品安全監管建立相應的風險監測評估制度。兒童玩具行業協會、消保組織等部門或單位應該成立組織,積極開展兒童玩具風險監測評估制度,通過收集分析投訴舉報、抽檢、執法辦案以及企業生產等信息,找准兒童玩具市場中的質量安全問題,藉此及時發布風險提示,發展完善相關質量標准,強化監管措施。

  對安全問題多發的兒童玩具,應該依托風險監測評估結果區分兩種主要情況對症下藥——對於尚有“藥”可醫也即通過改良工藝、更換原材料、改變游戲規則並完善標准、加強質量管理和包裝標簽管理,能夠有效排除安全隱患的,就採取嚴格規范策略,符合規范要求的,允許市場生存,並全面落實玩具分級機制,監督經營者履行安全風險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制度。缺少質量安全要件、達不到規范標准的,不允許生產流通。對於產品本身存有無“藥”可醫的“先天缺陷”直接將其拉入黑名單,列為市場違禁商品。

  玩具風險監測評估責任單位應該建立“兒童玩具”或“網紅玩具”黑名單制度,並對黑名單實施動態管理,根據玩具安全風險的變化情況及時添加或剔除黑名單信息,以確保黑名單的時效性、准確性和全面性。有了黑名單,消費者對問題玩具或者玩具的風險隱患能夠一目了然,心中有數。這也會倒逼生產經營者增強自律意識,增強履行質量安全第一責任的自覺。相關電商平台、市場平台、監管部門也能依托黑名單有的放矢地開展核查或檢查,筑牢玩具安全的防線。 (李英鋒)

(責編:馬曉波、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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