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重殘少兒享送教服務:按一生一案管理

2020年09月12日09:23  來源:新華報業網
 
原標題:江蘇重殘少兒享送教服務:將按“一生一案”管理

江蘇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扶貧辦、省殘聯等七部門11日下發《關於做好義務教育階段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送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送教工作的服務對象一般為具有本省戶籍的6-15周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以下簡稱重殘少兒)中,經設區市或縣(市、區)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評估認定,確實無法進入義務教育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

認知能力達到國家培智學校義務教育課程標准所設最低要求的,原則上應安置到學校,不應被確定為送教服務對象。送教服務對象總數不應超過當地義務教育階段適齡殘疾學生總數的5%。

送教服務的類別根據送教地點不同可以分為,送教進兒童福利機構、送教進康復機構、送教進殘疾人之家、送教進醫療機構、送教進家庭等。在保障重殘少兒最大程度地融入社會生活、最大程度地利用教育和康復資源的前提下,要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則安排送教地點。

每年5月之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法定監護人向所在學區普通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或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機構,提出下一學年度入學申請。對於未接受教育、且法定監護人不提出申請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一經發現,由教育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督促其法定監護人履行監護責任,直至其遞交申請。

教育部門提供的送教服務,一般由各地特教指導中心會同學生所在學區普通學校或融合教育資源中心共同實施。在兒童福利機構、殘疾人之家、康復機構、醫療機構集中送教的,一般每周不少於2次,每次不少於3課時,每年送教216課時以上。對於到殘疾人家庭中提供個別化送教服務的,根據各地和每個送教對象的實際情況,一般每月不少於2次,每次不少於3課時,每次送教應安排2名以上教師同行。根據實際情況,每次送教按照不低於5課時/人的標准計算工作量。各地特殊教育指導中心應及時指導相關學校或機構做好送教服務現場的工作記錄,並上傳到省特殊教育學籍管理系統,確保送教服務工作質量。

各送教學校應會同兒童福利機構、殘疾人之家、康復或醫療機構、專業人員、監護人以及社工或志願者等,共同制定學期個別化教育方案,並根據實施情況及時調整。包含送教學校在內的各級各類普通學校可組織學生到殘疾人之家、康復機構、兒童福利機構中開展社會實踐活動,了解重殘同齡人的生活,認知生命的復雜多樣性,感受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並參與社會服務,為戰勝人類的共同難題出一份力。各級教育部門根據實際,可通過動態調配教育設備、購買公共服務等方式,配合殘聯做好送教服務點的建設和運行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民政、殘聯部門應要選派責任心強、富有愛心、業務水平較高且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教師(或退休教師)、康復師承擔送教服務相關工作,建立“一生一案”的個別化康教服務專業管理機制。各級編辦和人力資源部門應充分認識到重殘少兒教育和康復服務是一個新的工作領域,各方面師資極度匱乏,要積極爭取和創新編制、人事管理政策,吸引優秀人才加入中小學校重殘學生教育、康復以及送教服務隊伍。各地要完善教師收入分配激勵機制,對承擔特殊教育送教服務工作的普通學校,可適當增核績效工資總量,增核的績效工資總量專門用於承擔送教服務工作教師的績效工資分配,以體現其特殊工作付出。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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