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魂電梯”亟待突破安全困境

楊李喆

2020年09月18日12:48  來源: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北青報:“驚魂電梯”亟待突破安全困境

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地方的電梯管理存在多方面問題:安裝環節“正規軍”難覓,埋下故障隱患﹔維保“低價競標”,徒留形式﹔一些關鍵環節監管仍存難題……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今年4月發布的2019年全國特種設備安全狀況通告顯示,2019年全國發生電梯事故33起、死亡29人。不少城中村改造小區、老舊高層是電梯故障的“高發地帶”,這亟待引起高度重視。

“驚魂電梯”的背后是諸多亂象在作祟。要改變現狀,首先應彌補監管漏洞,實現生產、銷售、安裝、運維等全鏈條監管,才能有效保障乘梯人安全。這其中,既要解決監管力量不足的問題,也須確保專業人干專業事,同時也應創新監管手段。如,引入物聯網等技術手段提高維保質量和救援效率,提升電梯監管信息化水平。

其次,須堵住低價競標的漏洞。據報道,正常情況下,30層住宅樓的一台電梯年維保費用應在八九千元,但有的維保企業卻能以遠低於成本價的兩三千元中標,導致維保不規范、走過場。這無形中埋下“驚魂電梯”隱患。對此,既需要行業自我規范,杜絕惡意壓低價格現象,同時,也應強化電梯維修保養工作的規范程序,確保電梯安全。

再次,電梯使用單位必須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比如,選擇有資質、品質好的維保公司進行維保﹔認真落實電梯日常巡查檢查,加強對電梯維保質量的監督和抽查﹔及時高效處理電梯故障﹔做好相關安全知識的普及。尤其是,疫情期間,更須按照疫情防控措施需要,定期對電梯進行清潔和消毒,以確保乘梯人的安全。

可以說,對電梯唯有多元共治,才能有效遏制“驚魂電梯”。2018年2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明確,發揮電梯質量安全各相關方作用,形成相關方主體責任落實、政府統一領導、監管部門依法履職、檢驗機構技術支撐、企業誠信自律、社會參與監督的多元共治新格局。乘梯人也應增強安全意識,依法文明乘梯。

(責編:蕭瀟、張鑫)

江蘇要聞

給領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