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通報5起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等典型案例

2020年10月04日11:54  來源:常州市紀委監委
 
原標題:常州市通報5起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犯罪典型案例

  為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引導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維護良好道路交通秩序,現將我市查處的5起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犯罪典型案例予以通報。

  1、溧陽市上黃鎮山石資源管理站副站長秦春良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

  2019年9月12日,秦春良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查獲,受到公安機關行政處罰。2020年7月16日,秦春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金壇區衛生進修學校原副校長王欣生醉酒駕駛機動車問題。

  2019年1月18日,王欣生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經鑒定,王欣生系醉酒駕駛機動車。2019年6月18日,王欣生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法院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2019年7月18日,王欣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3、武進區前黃鎮原司法所副所長陸凱醉酒駕駛機動車問題。

  2019年8月10日,陸凱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經鑒定,陸凱系醉酒駕駛機動車。2019年10月25日,陸凱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2019年12月30日,陸凱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4、新北區奔牛鎮賀家村村委會主任兼治保調解主任、民兵營長許炳芳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

  2019年11月20日,許炳芳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查獲,受到公安機關行政處罰。2020年4月18日,許炳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天寧區紅梅街道衛星村黨總支原委員、村委會原主任張偉平醉酒駕駛機動車問題。

  2019年5月10日,張偉平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查獲。經鑒定,張偉平系醉酒駕駛機動車。2019年9月10日,張偉平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2019年11月8日,張偉平辭去衛星村村委會主任職務。2020年3月3日,張偉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責編:唐璐璐、張鑫)

江蘇要聞

給領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