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報 》2020年10月12日 第 07 版 版面截圖
圖一
原題:窗台擺花盆不安全
近日,筆者在江蘇南通市通州區一居民小區看到,樓上有住戶將花盆放在窗台上,且沒有可靠的固定措施,稍受外力碰撞,就可能墜落下來,威脅行人安全(見圖一)。
前段時間,高空墜物傷人的事情發生了很多起。民法典也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希望更多居民能認識到高空墜物的危險性,不在窗台上擺放物品,以免不慎墜落,造成他人受傷。
江蘇南通市 楊漢祥 吳慶華 謝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