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通報5起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典型案例

2020年10月13日13:05  來源:江蘇省紀委監委
 
原標題:江蘇省紀委監委通報5起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典型案例

2020年以來,江蘇省紀檢監察機關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省紀委五次全會精神和全國、全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工作部署,認真開展“六清行動”,持續加大“傘網清除”力度,著力提升“打傘破網”精度,不斷深化以案明紀,監督推動專項斗爭向縱深發展。為強化震懾警示作用,現將全省紀檢監察機關近期查處的5起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 徐州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市信訪局原黨組副書記談軍充當周化俠涉黑組織“保護傘”案件。談軍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利用職務之便,收受涉黑組織首要分子周化俠錢物,為周化俠參選政協委員政審、延緩周化俠“重戶”身份証注銷、處理周化俠與他人治安糾紛、打探周化俠“涉黑”案件信息等方面提供幫助,支持該涉黑組織坐大成勢。同時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7月16日,談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相關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2020年3月25日,談軍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2. 常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原副主任、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金立衛充當萬新良涉黑組織“保護傘”案件。金立衛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利用職務之便,收受涉黑組織首要分子萬新良錢物,幫助該涉黑組織打探信息,支持該涉黑組織坐大成勢,充當其“保護傘”。同時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4月20日,金立衛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相關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 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趙倫同(正處級)充當尚開軍涉惡犯罪集團“保護傘”案件。趙倫同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利用擔任基層法院和市中級法院領導的職務便利,收受涉惡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尚開軍財物,為該涉惡犯罪集團在案件處理等方面提供幫助,支持其坐大成勢。同時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4月30日,趙倫同受到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處分,相關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4. 南京市江北新區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原副總隊長王川充當嚴俊涉黑組織“保護傘”案件。王川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利用擔任南京化學工業園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的職務便利,違規核准涉黑組織南京嚴俊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從事五小工程渣土運輸業務,幫助該涉黑組織坐大成勢,充當其“保護傘”。同時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月19日,王川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相關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5. 揚州原化學工業園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唐虎充當張選榮涉黑組織“保護傘”案件。唐虎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利用職務之便,收受涉黑組織首要分子張選榮錢物,縱容該涉黑組織違法犯罪活動﹔濫用職權,為該涉黑組織謀取不正當利益,幫助其坐大成勢。同時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月2日,唐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相關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2020年9月30日,唐虎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上述案例中,個別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薄,經不住誘惑,守不住底線,知紀違紀、知法犯法,為黑惡勢力滋生坐大提供支持,淪為黑惡勢力“保護傘”,教訓是深刻的。各級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要以案為鑒,警鐘長鳴,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嚴守紀法底線,保持清正廉潔,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堤壩﹔要牢記初心使命,堅定人民立場,始終把群眾利益擺在最高位置,主動擔當作為,全面履職盡責,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省紀檢監察機關要保持“打傘破網”高壓態勢,精准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治理,著力構建長效常治的制度機制,為奪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全面勝利提供堅強紀法保障。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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