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揚中女子剛處理完交通事故 出門又撞車

2020年10月18日08:39  來源:揚子晚報
 
原標題:剛處理完交通事故,女子出門又撞車

10月11日晚上7時許,黃女士在駕車沿揚中238省道行駛。在此期間,因需要接打電話,她隨即就將轎車臨時停靠在238省道新程村2組路段的東側非機動車道內。而就在她坐在車內接打電話的時候,突然聽到車子尾部傳來了一聲碰撞聲!黃女士隨即下車查看,發現原來是一個14歲的小男孩自己駕駛電動自行車,撞上了她轎車的尾部。

黃女士立即詢問小男孩有無受傷,是否需要去醫院。小男孩表示,自己並無大礙不需要去醫院。黃女士看到小男孩沒有明顯的傷情后,還是不放心並一路開車將小男孩護送到了家。此后,才駕車離去。

第二日,男孩家屬來到揚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八橋中隊進行報警,原來男孩到家后突然頭疼,在家人的一再詢問下才說出了事情經過。民警隨后聯系到了黃女士,通知她立即將車開到八橋中隊來進行事故處理。

10月13日上午,雙方來到八橋中隊進行調解,交警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黃女士與小男孩擔負了同等責任。事故處理結束后,民警開具事故放車單給黃女士,讓其將車開出八橋中隊。

然而,僅僅五分鐘后,幫黃女士處理事故的民警,就詫異地看見黃女士的車,竟然又開進了八橋中隊!當民警上前詢問時,一輛120救護車停在了八橋中隊門口。

原來,就在黃女士駕車從八橋中隊門前路段右轉彎進入揚中大道時,隻注意道路右側未仔細觀察路況,轉彎過程中與揚中大道西側非機動車道內的一輛逆向行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了碰撞。事故造成電動自行車駕駛員蔣某臉部受傷,因蔣某佩戴了安全頭盔,頭盔雖已撞壞所幸頭部未有大礙。

短短3天內,黃女士接連發生了兩起交通事故,讓她倍感無奈,所幸均未發生嚴重后果。

10月14日,民警通知雙方來到八橋中隊進行調解,交警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事故處理結束后民警開具事故放車單給黃女士,讓其將車開走,黃女士表示自己不敢開車了,讓其一起來的朋友幫忙開走。(萬凌雲)

(責編:蕭瀟、張鑫)

江蘇要聞

給領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