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小飯桌”不該在灰色地帶徘徊

2020年11月05日11:12  來源:《工人日報》
 
原標題:原標題:校外“小飯桌”不該在灰色地帶徘徊

據《半月談》近日報道,多年來,藏匿在城區街頭巷尾的一張張“小飯桌”成了不少孩子放學后的主要去處。但由於普遍無証無照、行業魚龍混雜、食品安全風險高等,校外“小飯桌”飽受詬病。而離了這些“小飯桌”,不少家長工作日托管孩子又極為不便。

校外“小飯桌”問題,其實也是孩子午間托管難的問題。孩子吃飯、午休是剛性需求,家長工作日上班無暇顧及,一些學校又無法提供相應條件。自發形成的校外“小飯桌”,因缺乏合法經營場所、証照,以及必要的衛生和健康資質等條件,常年處在灰色地帶非法而合理地存在著,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風險。

治理校外“小飯桌”,根子在於解決午間托管服務特別是優質安全服務供給的難題。否則,單純的禁止於事無補,難免陷於關不得、管不好的困境。

“小飯桌”因陋就簡的低成本與低收費模式,難以保証安全可靠的服務品質。同時,由於校外“小飯桌”零散生存又不被認可,無論是基於運營預期,還是參與市場競爭,都缺少加大投入、改善條件的動力,很難在短周期內發育完善。

孩子托管問題,單純靠眼下的市場模式走不通,而依靠學校同樣是難題,不僅需要資金、設施、設備與人員,且如何收費、教師精力分配等也都是問題,很多地方嘗試校內托管最后不了了之,多因如此。

學生的托管服務,既不能由學校大包大攬,也不能完全游離在校外野蠻生長,而是需要精准定位托管服務的屬性,避免走極端。應該找到教育、學校、家庭與市場之間契合點,合理地分攤責任,制定好分攤的方式和組織管理的辦法,求得各方的最大公約數。嘗試走學校牽頭服務社會購買,社會組織與學校共建,成本由政府與家長共同分擔的路子。

比如,地方與學校加大投入,改進學校食宿條件,組織人員提供托管服務,收取必要的費用﹔如果學校不具備托管基本條件,則由政府和家長分擔服務費用,由學校會同家長就近購買服務,共同行使監督管理責任,引導市場提供規模安全品質的服務。

孩子們的“小飯桌”是關乎其身心發展的大問題,不該一直無解。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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