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任命朱敏為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任命陳亞鳴為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任命黃琰為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任命凌霄為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任命陳勁草為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任命張婭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任命馬燕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任命陳亮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任命李道麗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
任命司繼賓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
任命劉軍為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臧靜為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曹霞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任命唐志容為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判庭副庭長﹔
任命李晶為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任命顧正義、孟剛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劉穎、桑羅婷、徐一、蔡甜、吳紅、錢菲、裴培為南京海事法院審判員﹔
免去朱建新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審判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陳迎的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姜立、耿勇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金衛國的南京海事法院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