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台26條舉措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2020年12月20日07:21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讓中醫藥“活起來”“火起來”

  12月17日,我省召開全面深化改革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省委、省政府《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並進行解讀。

  強化問題導向、特色發展

  去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對中醫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發布、全國中醫藥大會召開,為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按下快進鍵。

  作為中醫藥大省,江蘇中醫藥發展底蘊深厚,歷代名醫輩出,在中醫藥發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影響,中醫藥整體實力始終處於全國第一方陣。在今年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中,江蘇中醫藥參與救治率達96.2%,為實現患者“零病亡”作出重要貢獻。

  “但我省中醫藥事業發展仍存在不足,比如人均中醫藥資源擁有量偏低,地區發展不平衡,人才隊伍建設和科技創新還需加強,保障政策有待進一步完善等。” 省衛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醫藥管理局局長朱岷說,堅持問題導向,我省出台《實施意見》,從中醫藥服務體系、能力建設、中藥質量和產業、人才培養、傳承創新和對外交流、組織保障等6個方面明確26條措施,為中醫藥發展“把脈”“開方”,更為新時代傳承創新發展中醫藥事業指明方向。

  記者注意到,《實施意見》相當突出可量化可操作,指向性和目的性明確。比如圍繞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出到2022年重點建成100個省級重點專科、20個重點學科,篩選50個中醫優勢病種,推廣100項中醫適應技術,開展中醫藥循証醫學平台建設和中醫藥循証醫學研究等具體舉措和工程項目。針對部分市縣公立中醫院基礎設施建設不達標的問題,提出扶持推進市縣中醫院建設,要求到2022年,80%以上市縣中醫院基礎設施達到國家建設標准﹔為解決中醫院住院治療中醫藥特色不突出、作用發揮不充分問題,要求三級中醫醫療機構均設立中醫經典病房等。

  朱岷介紹,相較於國家《意見》,江蘇還在落實國家要求基礎上,立足實際,增加拓展多樣化中醫服務陣地、發揮中醫藥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作用、做強做優中藥產業、推動中醫藥健康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弘揚中醫藥文化、改革科技管理評價體系6個方面內容。比如回應國家最新要求,《實施意見》明確將中醫醫療機構納入傳染病防治、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立中醫藥參與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機制和重大傳染病防治中西醫協同機制,確保中醫藥全程深度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和醫療救治工作。

  傳承發展“活起來”

  傳承是中醫藥發展的根基,沒有傳承,中醫藥發展就沒有根和魂。

  “要讓藏在古籍、散在民間、融在生活中的獨特中醫藥理論、技術和方法活起來、用起來,更多、更好地服務廣大百姓。”朱岷說,我省目前擁有6名國醫大師、4名全國名中醫,中醫學名家流派紛呈,為加快中醫藥活態傳承,《實施意見》提出建設中醫學術流派研究院(所),設立國醫大師、名中醫、老藥工和學術流派傳承工作室(坊),建設中醫藥古籍及傳統知識數據庫和數字圖書館,建設民間中醫藥技術研究中心,打造江蘇傳承發展品牌。

  中醫藥傳承發展,同樣離不開人才。在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方面,《實施意見》強調師承教育要制度化,提出要健全與職稱評審、評優評先等方面挂鉤的中醫師承制度,支持有豐富臨床經驗和技術專長的中醫醫師、中藥專業技術人員到相關高等學校擔任兼職學業導師等。支持對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和業績特別突出的中醫藥優秀人才,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或項目工資制﹔在省級重大人才工程評選中單設中醫藥組,加大對中醫藥人才支持力度﹔實施省中醫藥領軍人才培養計劃、省優秀中醫人才研修項目、打造高水平的中醫疫病防治隊伍。

  “目前基層中醫藥人才相對不足,隊伍整體素質偏低,中醫藥服務水平不高。”朱岷表示,下一步我省將從“引、培、留、用”四方面加大力度,建立吸引、穩定基層中醫藥人才的保障和長效激勵機制,同時加大培養培訓力度,讓老百姓就近就能享受到優質的中醫藥服務。

  改革創新“火起來”

  傳承是命脈所在,創新則是中醫藥活力的源泉。將“改革創新”貫穿始終,《實施意見》圍繞長期困擾中醫藥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提出江蘇方案,體現江蘇擔當。許多舉措具有突破性,起到率先、示范、引領的作用。

  “比如針對院內制劑調劑使用難問題,《實施意見》提出改革中藥制劑審批制度,明確經省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醫療機構配制的中藥制劑可以在指定的醫療機構之間調劑使用。”朱岷說,以前中藥制劑隻能在本院或部分醫聯體內使用,現在放寬使用范圍,可以在全省調劑使用,能更好地發揮特色中藥制劑的作用。

  再以醫保政策為例,當前醫保主要按照項目支付,同樣病種,用中醫方法治療收費遠低於西醫治療,但中醫醫院醫保支付標准低於綜合醫院,這導致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願意採用中醫治療方法。為破解這一問題,《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實行中醫醫院與同級綜合醫院病種定額標准相同的支付政策,鼓勵提供中醫藥服務。

  《實施意見》還有許多政策和舉措創新,比如強調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區域總量和空間布局不做規劃限制﹔政府舉辦的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老年病醫院、傳染病醫院和其他有條件的專科醫院均設置中醫藥科室和中醫床位,配備相應中醫藥人員﹔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進行預算單列,建立穩定的財政投入機制﹔推進中醫藥融入基層衛生健康服務,實現中醫藥在家庭醫生團隊服務中的全覆蓋等,推動中醫藥發展普及。

  此外,為推動中醫藥事業與產業同步發展,《實施意見》還提出“拓展多樣化中醫服務陣地”“做強做優中藥產業”“推動中醫藥健康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揮我省中藥生產和研發大省優勢,從規劃、品牌、國際化等方面,加強中藥產業發展。同時進一步挖掘中醫藥發展潛力,促進中醫藥與養生、養老、文化旅游有機融合,發展中醫藥健康服務業,促進中醫藥全產業鏈、全生命健康周期發展。

       本報記者 胡蘭蘭

(責編:張妍、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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