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公路條例擬增設專章嚴管超限超載運輸

2021年01月15日07:21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增設專章嚴管超限超載運輸

1月13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聽取了《江蘇省公路條例(修正案草案)》的說明。這是《江蘇省公路條例》自2000年頒布實施以來首次修正,主要針對貨車超限超載等違法行為難以根治,以及公共場所與公路建筑控制區間距控制過嚴不利於土地利用等實際問題。

截至目前,我省公路總裡程達16萬公裡,二級以上公路佔比全國最高,路況水平持續保持全國領先。但在管理上還面臨一些問題,尤其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運輸治理機制不健全,超限超載違法行為難以得到有效根治,特別是“百噸王”等惡意超限車輛嚴重危害公路安全,需要重點強化相關治理規定。

條例修正案草案增設“公路超限超載運輸管理”專章,突出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綜合治理、源頭控制、科技治超和信用監管。按照國家有關超限超載運輸源頭治理的要求,結合我省實踐經驗,草案規定了有重型貨物裝載配載作業的相關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車輛裝載配載安全管理制度,了解承運車輛核定載質量,按照規定要求裝載配載貨物。草案還強化了科技治超和信用監管,規定交通運輸會同公安等部門要加強信息化建設和信用管理體系建設,加強非現場執法,實施信用管理。省人大財經委補充建議,鑒於超限超載運輸綜合治理涉及的環節比較復雜、涉及的政府部門及需要細化落實的管理內容比較多,可授權省政府制定公路超限超載運輸管理的具體規定。

同時,施行21年的《江蘇省公路條例》,部分條款與后出台的上位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已不銜接,突出表現在有關規劃和新建村鎮、開發區等建筑群與公路建筑控制區的最小間距規定不一致。本次修正擬將原條例以規劃控制為主調整為對新建公共場所的控制,將公共場所與公路建筑控制區間距,從國道、省道不少於200米調整為不少於50米,縣道不少於100米、鄉道不少於50米調整為縣鄉道不少於20米,既解決與上位法規定不一致的問題,也進一步契合江蘇土地資源稀缺的實際,促進地方經濟發展。(記者 陳月飛)

(責編:蕭瀟、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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