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生源學生暫不離校

2021年01月16日10:52  來源:我蘇網
 
原標題:江蘇省教育廳發布最新通知!關於中小學幼兒園寒假

  我蘇網訊1月15日,江蘇省教育廳官網發布《關於做好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寒假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放假、疫情防控等作了具體要求。

  根據《通知》,全省中小學幼兒園2021年寒假放假,如無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規定要求,時間定為:1月29日至2月21日,2月22日開學上課。各地各校要及時將假期時間安排告知家長,原則上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動,不得組織任何形式講授新課的集體教學活動,不推遲放假或提前開學。2021年暑假放假時間擬定為7月1日,開學上課時間擬定為9月1日

  在疫情防控方面,通知指出,入冬以來,全國多地新冠肺炎疫情又出現反彈跡象,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各地各校要站在保護師生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嚴格落實國家及省有關要求,壓實學校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在思想上行動上決不能有絲毫僥幸和鬆懈,切實落實校園疫情防控措施,守護好師生安全。放假前,學校要面向全校師生員工組織開展一次疫情防控專題教育,引導師生員工加強寒假期間的自我防護,通過多種形式對教職工、學生和家長進行當前疫情形勢和防護知識再教育,堅決執行關於疫情防控的各項規定。要制定離校師生“一人一檔”信息台賬,以適當方式逐人告知教師、學生及其家長離校注意事項和假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確保離校師生底數清、返家行程可追蹤、家校協同有反饋。

  寒假期間,要細化假期校園管理和人員管控方案,校園原則上實行封閉式管理。學校教職工原則上不跨省出行,要引導學生和家長非必要不出省。教職工確需省外出行的需向單位報告並經批准同意,學生和家長確需出省的要將目的地向學校報備,保証行蹤可追溯,並落實當地衛生健康、疾控部門的有關規定。省外出行的需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狀況,不得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設區市,不得赴境外(不含澳門地區)旅游探親。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師生及家庭成員健康狀況“日報告”“零報告”制度,要高度重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特別是要切實做好受疫情影響較大學生的心理疏導和關愛幫扶工作。

  開學前14天,所有師生員工要做好每天的體溫檢測和記錄,並在返校時提交。對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行程史的師生員工還需查驗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証明,中高風險地區師生員工暫不返校。

  通知還要求,學校要切實做好寒假作業總量統籌,確保學生每天的書面作業量不超過平時作業數量要求。要提倡布置活動性、體驗性、探究性的作業,引導學生通過自己動手動腦,提高實踐創新能力。學校要通過電話、微信、短信、網絡等形式,了解學生居家學習生活和身心健康情況。在放假前和開學前,學校要集中開展教師師德師風教育,全面落實中小學師德師風專項治理工作要求,讓所有教師了解違規行為的后果,堅決杜絕“校外培訓機構兼職取酬”“頂風違紀有償補課”“違規向學生推銷教輔材料”等違規行為,自覺提升師德師風,做四有好老師。

  (來源:江蘇省教育廳官網 )

(責編:馬曉波、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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