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男子駕駛機動三輪車致人重傷且逃逸

2021年02月23日17:50  來源:江蘇廣電總台·融媒體新聞中心
 
原標題:男子駕駛機動三輪車致人重傷且逃逸 到案后態度惡劣不承認還拒絕賠償

  徐州一名男子在駕車撞人后逃逸,致使受害人顱腦重傷二級、肩膀輕傷二級。可該男子到案后,態度囂張並拒絕賠償受害人30多萬元的治療費。

男子駕駛機動三輪車致人重傷后逃逸 到案后態度惡劣不承認還拒絕賠償

  事情發生在去年12月15號晚上7點鐘,受害人姬女士駕車在徐州市鼓樓區祥和路上,剛把車停好從車上下來鎖車門時,不幸被一輛機動三輪車撞倒受傷。而三輪車駕駛員在撞人后直接駕車逃離了現場。

  徐州市交警支隊鼓樓大隊事故中隊民警趙東宇說:“當我們到達事故現場以后,發現地面有一攤血跡,受傷的人員已經被120拉往醫院進行緊急搶救。隨后,我們拿這段監控視頻,與上海某司法鑒定所進行聯系,請他們對這段錄像進行清晰化處理,但結果不太令人滿意。”

男子駕駛機動三輪車致人重傷后逃逸 到案后態度惡劣不承認還拒絕賠償

  民警對周邊店鋪和單位進行大量的實地走訪調查,但也都沒有獲得有價值的線索。於是民警轉變思路,對肇事車輛的來路進行反方向追查。結果發現事發當天,肇事的三輪車駕駛員曾在一家小飯店吃過飯,民警通過飯店監控獲取了嫌疑人清晰的相貌特征,案件終於有了轉機。

男子駕駛機動三輪車致人重傷后逃逸 到案后態度惡劣不承認還拒絕賠償

  嫌疑人到案后對其撞人的事實拒不承認,在視頻監控以及肇事車輛痕跡比對的証據下,才不得不承認其肇事逃逸的事實。隨后,交警部門認定袁某負事故全部責任。而面對受害人搶救花費的30多萬元治療費,袁某不但態度極差還拒絕賠償受害人。

  民警依法對受害人姬女士傷情進行了鑒定,結果其顱腦損傷達重傷二級,肩膀骨折為輕傷二級。袁某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交通肇事罪。2月22日下午,警方依法對袁某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

  (編輯/姜楊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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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唐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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