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邳州原市長唐健犯受賄罪、貪污罪 一審獲刑十一年半

2021年03月03日21:35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人民網徐州3月3日電 (閆峰)3月2日,江蘇邳州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唐健涉貪污、受賄犯罪一案,在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並宣判,唐健因犯受賄罪、貪污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據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外發布的消息稱,2021年3月2日下午,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邳州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唐健受賄、貪污案,一審宣判對被告人唐健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決定合並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對被告人唐健退出的涉案贓款、違法所得以及扣押在案的款物依法予以追繳、沒收,上繳國庫。

2019年5月24日,江蘇省紀委監委“清風揚帆網”通報稱,邳州市委原副書記、市長唐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官方簡歷顯示,1971年出生的唐健,早期曾先后在徐州市委組織部、共青團徐州市委、睢寧縣等處任職。2011年6月,唐健出任徐州市委市級機關工委書記、市作風辦主任。2016年7月,唐健任邳州市委副書記,2017年1月當選為邳州市長。 

(責編:張鑫、吳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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