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住戶高空拋擲煙頭 樓下奧迪轎車遭“毀容”

2021年03月14日09:51  來源:我蘇網
 
原標題:樓上住戶高空拋擲煙頭 樓下奧迪轎車遭“毀容”

  昨天,記者從淮安警方獲悉,日前,家住淮安市區人民南路的張先生遇到了一件糟心事,他停在樓底下的奧迪轎車,被樓上鄰居扔下的煙頭給燙壞了,車身漆面出現了多處燙痕。

  車主張先生說,前段時間,他發現車身周圍經常有煙頭和煙灰,起初自己並未太在意。前兩天,他准備駕車離開時,就檢查了車身,結果發現,車輛后備箱的油漆漆面有多處煙頭燙痕。

  隨后,張先生聯系了小區物管,在調閱監控后,確認了這些煙頭是小區一戶住戶高空拋擲所導致。

  民警趕到現場后,根據小區物管的監控視頻,找到了小區住戶何先生。面對監控視頻,何先生承認了自己吸煙后高空拋擲煙頭的事實。民警對雙方進行了治安調解,三樓扔煙頭業主賠償對方損失1000元整。

  高空拋物現象曾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過去,高空拋物致人損害通常隻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以不用負責,這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一些人的不文明行為。《刑法修正案》將高空拋物罪單獨入刑,罪名表述更為直觀,明確告訴人們,高空拋物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淮安市清江浦公安分局聯盛警務站民警曾雷介紹:“2021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11正式施行,高空拋物罪作為獨立罪行,刑法規定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如果高空拋物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則應依照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致人死亡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定罪處罰。民警曾雷提醒:請勿在陽台外沿、窗戶外沿上擺放花盆、拖把等擱置物或者懸挂物,以免發生高空墜物的意外,高空拋物事關全體業主的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監督高空拋物的行為和義務,請大家相互監督和提醒。

  (來源:《零距離》記者/胡艷 編輯/汪澤)

(責編:黃竹岩、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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