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電頤和府邸住宅樓裡開網約房

2021年03月18日23:30  來源:荔枝新聞
 
原標題:我家樓上“陌生人”人來人往 住宅樓裡開網約房漏洞太多|解憂幫

家住南京中電頤和府邸的王女士向解憂幫反映,兩年來,她家樓上的一戶人家,每天都有不同人進進出出,存在噪聲擾民等行為。經過了解,她才知道,原來這戶人家在網絡平台上以"城市民宿"方式對外經營了。對此,王女士不理解:住宅樓裡可以開民宿嗎?

王女士在多家網絡平台上發現,樓上鄰居在做民宿經營,為此,王女士在平台下單,花了360元購買了2607室一天的房。整個過程,通過網絡下單,無需跟房主見面,也不需要做身份証信息登記,客人能順利入住。

王女士認為,2607室這種經營行為,不僅擾民,安全隱患很大,為此,她多次找到小區物業。

南京中電頤和府邸中電熊貓物業告訴王女士,他們接到王女士的投訴,每次都安排保安上門,問住到裡面的人,他們隻承認是整租的。一直到3月16日,警察上門,住在裡頭的人承認是網絡上預訂的民宿。

王女士質疑,之前不同人來住小區大門的物業怎麼管的呢?物業辯解:“正常訪客我們只是登記。”

隨后,記者聯系到2607室的房主,她並不承認存在噪音擾民問題,強調只是房屋出租。3月17日,記者再次登錄相關網絡平台,發現關於中電頤和府邸4棟2607的民宿信息已經刪除。法律界人士表示,現在不少人通過互聯網,尤其是短租平台,進行住宿房間的信息查詢和預訂。但這樣的網約房,在入住時,租客都不需要與經營者見面,網上預訂后就可直接獲取門鎖密碼進入房屋。存在著“一人預訂、多人入住”“張三預訂、李四入住”等現象,安全風險較大。

出租和民宿到底有什麼區別呢? 江蘇蘇博律師事務所律師楊超認為,個人出租的話不需要辦理相應的營業執照。如果是住宿業的話有相應的行政法規,需要辦理特許經營許可、 營業執照、資質等等,要求比較嚴格。而且民宿經營服務, 需要得到受到影響的鄰居同意,屬於住改商范疇。眼前的現實是,很多經營者會打上擦邊球,以短租為名,實際從事卻是民宿經營。由於民宿業入住的人員流動比較大,沒有按照住宿業要求進行人員備案,涉及到違法行為可能沒法追溯。

到底是民宿,還是網約房?在模糊地帶,這個新興行業的監管仍存在法律法規的空白地帶。

最近,江蘇省公安廳出台了《江蘇省網約房治安管理規定(試行)》,《規定》中明確:網約房上線前,經營者應當向公安機關登記。辦理入住時,經營者需核驗入住人員有效身份信息﹔如果入住人員不滿16周歲,經營者應當確認有父母、其他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委托的其他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陪同,或者採取其他必要安全保護措施。此外,網約房應當符合建筑、消防、治安等安全要求,有必要的財物保管和治安防范設施等。據了解,該《規定》將在4月1日起正式實施。

(來源:江蘇公共新聞頻道/鄭麗麗 編輯/梁瑄)

(責編:唐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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