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警通報西安門隧道事故:7人相約飆車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拘

2021年04月15日07:41  來源:揚子晚報
 
原標題:7人相約飆車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拘

記者昨從南京交管部門獲悉,4月9日發生在南京西安門隧道的三車相撞事故終於有了調查結果,此起事故起因是7名駕駛人相約到奧體飆車,結果沿龍蟠中路由北向南進入西安門隧道就開始追逐競駛,其中兩輛車與隧道內正常通行的車輛發生碰撞,引發了交通事故。目前,7名涉案駕駛人以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警方予以刑事拘留。

南京交警昨天晚上發布了調查通告:4月9日晚10時23分,南京交警一大隊接群眾報警稱,西安門隧道因有車輛追逐競駛發生交通事故。

經查,涉嫌追逐競駛的有7輛車,當晚涉案車輛在白馬公園聚集,7名駕駛人相約到奧體附近飆車,沿龍蟠中路由北向南進入西安門隧道,開始追逐競駛,其中兩輛車與隧道內正常通行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無人員傷亡。截至4月14日,警方已先后對潘某、王某某、蘇某某等7名涉案車輛駕駛人以涉嫌危險駕駛罪,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據介紹,2011年5月起,《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其中明確將飆車等追逐競駛行為以“危險駕駛罪”入刑,對其中“情節惡劣”的,處拘役,並處罰金。其中,刑法裡的“追逐競駛”是指開車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駛,隨意追逐、超越其他車輛,頻繁、突然並線,近距離插到其他車輛之前的危險行為,對公眾和社會的潛在危害性大,又有主觀上的故意。

飆車是“追逐競駛”違法行為常見的一種,還包括臨時起意追逐、開斗氣車等等。不僅如此,還有一些飆車者被其他更重的罪名追究了刑事責任。因為飆車一旦出事故,往往會對他人生命和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所以飆車者除了構成危險駕駛罪之外,還會構成交通肇事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郭一鵬)

(責編:黃竹岩、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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