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通報51款“問題APP” 要求4月底完成整改

2021年04月16日07:23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監管部門通報51款“問題APP”

4月13日,省通信管理局通報今年第二批51款存在安全問題及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APP,要求相關運營單位4月底前完成整改,否則將面臨APP下架處理。

去年以來,省通信管理局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檢測省內企業開發運營的APP。此前,該局已通報4批114款“問題APP”,下架2批21款。

據了解,《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規定》將於5月1日起施行。這個由國家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出台的規定,將常見類型APP分為39個種類,並明確每一類APP的必要個人信息范圍。必要個人信息,是指保障APP基本功能服務正常運行所必需的個人信息,缺少該信息APP無法實現基本功能服務。常見類型APP中,網絡社區、網絡游戲、學習教育等6類APP,必要個人信息僅為“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女性健康、網絡直播、在線影音、短視頻、新聞資訊等13類APP,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省通信管理局要求,省內APP開發運營單位對照相關法律法規,認真自查,在收集、使用個人信息過程中嚴格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記者 徐冠英 劉春)

(責編:蕭瀟、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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